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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O始终是市场各方极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昨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张文魁对记者表示,国有中小企业改制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要切实做到规范推进。目前MBO存在模糊地带,社会各方都应该关注这个问题。
他表示,国资委已经明确,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但要切实做到规范推进,公开公正,有效维护出资人、债权人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在有些企业通过控股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甚至是祖母公司、曾祖母公司,曲线实现MBO。目前有关方面并没有明确可以实现MBO公司的母公司或者是祖母公司甚至是曾祖母公司,是否可以进行MBO,进行MBO时是否需要发出要约收购,信息是否需要及时披露。这是目前困扰市场,容易引起歧义的MBO模糊地带。
在现实中已经有此类事件发生。如某上市公司通过公司股权结构改变,使第一、二大股东均被公司管理层控制。该上市公司在其2002年报中披露,第一大股东改制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持有该投资有限公司33.82%的股权。而第二大股东的出资人大部分是该上市公司的员工及高管人员,其法人代表是该上市公司的总会计师,上市公司董事长的出资额占第二大股东注册资本的6%左右。这样,这家上市公司的高管就曲线完成了MBO。
张文魁表示,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企业试行了管理层收购或经营者持股的做法。作为企业改制和分配方式改革的探索,对调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在实施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自卖自买,暗箱操作;有的以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将收购风险和经营风险全部转嫁给金融机构和被收购企业;有的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等。
他认为,目前已经到了需要各方高度关注此问题的时候了。而要弄清楚和解决MBO模糊地带问题,不能仅仅靠哪一个单一的部门,而是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包括国有资产监管和证券监管等相关部门。这个问题不解决,MBO就不能真正做到规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