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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员王小石的案发,终于使人们有机会对以往的发审黑幕有了更深的理解。如何使类似的问题将来不以另外一种版本出现,将取决于我们的发审制度是否能摆脱行政干预,从审批制进一步走向注册制
南方网讯 证监会官员王小石案近日还将牵扯出越来越多的涉案者。截至发稿前,记者经多方证实,又有两名前发审委委员被拘捕。这似乎侧面印证了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的话,王小石案主要发生在发审委制度改革之前。
屠光绍在11月20日的“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发言说,经过改革和完善,中国证券发行机制已经走向透明,诸如买卖发审委委员名单之类的事件已经不可能出现。
这是中国证监会官员首次对王小石案作出回应。除此之外,证监会一直保持着耐人寻味的沉默态度。证监会办公厅新闻处对记者的采访请求不置可否。他们表示还未得到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与否的回馈,至于什么时候能够有回馈则连他们也说不清。
11月4日,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被来自检察院的几名工作人员带走。据了解,王小石是以介绍贿赂的罪名被批捕的。
发审委,全称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司职股票发行申请的审核工作,而证监会是否核准一家企业上市直接取决于发审委的表决意见。王小石任职的发审委工作处,正是负责这样一个重要职能机构的组织运转工作。
这一事件曝光后,立刻引起各大媒体的强烈关注,舆论的焦点迅速集中到股票发行上市的灰幕上。
自1990年代初中国有股市以来,上市资格在中国一直是稀缺资源,由于企业一上市往往可获得巨额融资,这使得中国企业一直对上市趋之若鹜,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灰色交易的传闻也因此从未间断,但也从未获得证实。
与此同时,股票发行制度不断进行改革,经历了由审批制向审核制的转变,及至2003年末,发审委制度更经历了一次旨在更加公开透明的关键性改革,这些都使得透明度大大增加,换言之,可能的寻租空间也越来越窄。但是这是不是意味着灰色交易被完全摒除了呢?王小石的案发使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难以确定。
如果王小石案主要发生在发审委制度改革之前,那么正在进行中的发审委委员换届工作将会相对容易,一位要求匿名的发审委委员透露说,如果没有其他因素,新一届发审委委员名单将在12月初或12月中定下来——显然,王小石案的意外出现为正常的换届工作增添了“其他因素”。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除了愿意证实王小石确实已经被该院反贪局逮捕之外,对于记者提出的其他问题——以何种罪名批捕王小石、案件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则一律“无以奉告”。
祸起林碧?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王小石的意外落马,与一个叫林碧的人有关。几乎与王小石被捕的同一时间,时任北京华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的林碧也被西城区检察院逮捕。“正在上班呢,突然进来两三个人,说要逮捕林总,大家都呆了。”一名员工回忆说。
林碧,福建福州平潭县人,今年大约36岁。离开福州前,林碧是当地投行圈内的一个活跃人物,先是在福建华福证券任职,然后进入福建华兴信托投资公司投行部,很快又离开华兴信托,进入福建兴业证券,在兴业证券短暂逗留之后,林碧离开,这次他进入了湘财证券。
一位熟悉林碧的人回忆说,林碧在湘财证券的这段工作经历并不愉快,“与同事不和”。一次酒后,林碧跟这个朋友说,“有人想干掉我,我不怕,我在证监会有人,他们还得用我。”至于这个人是谁,林碧当时并没有表态。
很快林碧再次改换门庭,这一次他投入东北证券的门下,并出任东北证券上海投行总部福建办事处负责人。这可能是林碧最为踌躇满志的时期,他在福建的投行圈里竭力招揽助手,并且成功地为东北证券赢得福建凤竹纺织主承销商的业务。
大约是2002年最后一个季度,林碧再次离开东北证券,之间是否供职于什么单位,记者没有查到,反正当2003年下半年,林碧出现在北京的朋友圈里时,已经手拿着华章投资管理公司的名片了。
这个时候,林碧与王小石已经走得很近,他们一起出现在一些饭局上,林碧在多个场合介绍自己的业务:“我们只介绍名单和关系,具体关系要企业自己去做。”
所谓的介绍名单和关系,是指能够提供发审委委员的名单,并且可以在中间穿针引线,为企业引见这些发审委委员。
这种交易要最终完成还需要一家中介公司——它们通常是一些咨询公司和顾问公司——来过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了其间诀窍:因为付钱的人要入账,收钱的人要收现金,有时还不方便直接出面收钱,所以一定需要一家公司来过账,通常,付钱的一方以支付咨询费用的名义把钱打入这家咨询公司。这个过程的利益分配一般是这样的,过账的公司收取8%-11%左右的费用,牵线搭桥的收取20%-40%。
北京华章投资管理公司的公开资料说,该公司的主要业务是财务顾问、项目融资、企业购并、证券投资、资产证券化、MBO及股权激励等,其中以投资银行业务为核心业务。这个公司是否参与到上述“买卖”中,目前还不得而知。
事实上,早在2001年,林碧在福州就成立了一家公司——福州东方纵横企业管理顾问公司。记者在福州工商局查阅的资料表明,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林海——林碧的弟弟,股东则是林海、林碧本人以及林碧的妻子张红。这家公司是否也参与到这种“买卖”中来,目前也不得而知。福州工商局的资料表明,这家公司的年检记录只到2002年,2003年没有年检。
如果不是因为林碧和第二任妻子张红的婚姻走向破裂,张红最终选择举报,这种股票发行过程中的灰色交易很难浮出水面。一位投行界人士用确定的口气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80人发审委时代“绝不少见”,一个项目做到一定阶段,总能接到不少电话问:要名单吗?
这位人士还用一个细节说明这种情况一度普遍存在,他说,有经验的投行人员都知道去跑会时,一次只能找一个人,并且一定要声明在会里只认识他这一个,如果对方知道他很熟悉会里的情况,认识很多人,这事情就一定办不了了。
从核准制到注册制?
王小石东窗事发,令人扼腕长叹,现在的问题是,还会不会出现下一个王小石?
“去年的发审委改革,堵住了一些漏洞。”武汉大学法学院周佑勇教授介绍说。
周佑勇指的这些改革是:发审委委员由原来的80名减少到25名,取消了原来发审委委员身份必须保密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布发审委会议时间、参会委员名单、审核企业名单以及发审委会议审核结果;发审委对企业的发行申请由原来的二次审核改变为一次审核;对发审委委员问责和实行监督。
之前因为发审委委员名单不公开,参会时间不公开等等,为类似买卖发审委名单的寻租行为留下空间,又因为缺乏对发审委员的事后约束,使发审委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从而使腐败滋生。
“但是,”周佑勇话锋一转,“现行的发审制度并未完全从实质性审核过渡到程序性审核,这种审核还是一种行政性安排,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固有的负面因素。”
长期从事证券法、公司法研究的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教授罗培新也认为,目前实行的股票发行核准制引入了证监会以外的力量,这是一个进步,但是本质上与以前的审批制没有差别,还是政府控制下的一种制度。
换句话说,现在的发审制度,虽然比以前有制度上的改进,但是并不能杜绝王小石们的产生,充其量只能减少,并且其他方面的弊端也并不能因之革除。
罗培新介绍说,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两套股票发行制度,一是注册制,一是核准制。英国美国实行的是注册制,公司只要达到了上市标准,就可以由交易所安排上市,没有批准上市的概念。而所谓达到上市标准,在英国、美国主要是强调信息披露完整、准确、充分。
“他们认为,不管好公司差公司,只要把信息充分披露出来就可以了,让投资者自己来选择,自己来承担投资的风险,政府不负责上市公司的质量。”罗培新说,“但是我们国家的制度相反,政府采用的是核准制,投资者就会认为政府应该为上市公司质量负责。”
罗培新的结论是,证监会应该把区分优劣公司的任务还给市场,证监会只要管好信息披露和上市后监管,未来应该积极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周佑勇的看法与之类似,他认为未来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发展,是适应我国《行政许可法》改革的必然要求的。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是老百姓能够自主决定解决或者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以及通过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或者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均不得设定许可。
股票发行一旦不再受制于行政许可,可以想见,王小石们也必然失去可以寻租的空间和土壤,而证券市场也能更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