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针对目前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多,而市场承受能力又有限的情况下,可考虑引入发行竞争、市场选择机制,将股票发行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二级市场投资者。
在股票发行时,可以先拿出5到10只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拟发行股票作为一个批次同时由二级市场投资者进行认购(按持有的股票市值配售),之后从中选出认购率最高的2到5只股票确认为发行成功,其余的则作为本次发行无效处理,留待下一批次继续发行;其中连续5个批次没能发行成功的股票,12个月内不得再次发行。如果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很多,甚至可以先拿出20到30只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的拟发行股票作为同一个批次同时由二级市场投资者进行认购,但之后也只从中选出认购率最高的2至5只股票确认为发行成功。也就是说,同期申请发行的股票只数越多,其发行成功的比例就越低。
监管部门只需根据当时二级市场的承受能力确定应发行成功的股票的融资总额,不必再为哪个公司的股票先发行或后发行而操心,交给二级市场投资者去选择决定;拟发行公司什么时间发行股票由拟发行公司自己去决定;当然,各中介机构和审核部门必须保证拟发行公司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等。
这样,拟发行公司只能凭业绩和更适合的发行价格来取悦于公众投资者。拟发行公司便会认真地考虑从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股权融资的利弊得失,从而改变众多公司都来挤股权融资这条独木桥的现状。同时,也有利于拟发行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清廉,降低拟发行公司的公关成本,真正形成市场优胜劣汰的机制。
当然,将股票发行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二级市场投资者,从短期和局部的角度来看,发行涉及的工作量和发行成本会有所上升,但从长期来看,对证券市场良性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