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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传出的中央欲启动600亿元对券商的注资计划,引起了广泛关注。虽然政策文本还没有公开正式发布,但多个信息显示,新政策的内容将包括:要求券商自2005年1月1日起,券商真正实施分户管理;分户管理后券商须补齐挪用的客户保证金;无法补齐的券商主体将被关闭;营业部托管;而财政部将拿出600亿元来填补余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缺口。
600亿元对券商的注资计划,实际目的是推动券商实施真正的资金分户管理制度。而券商资金分户管理作为客户资金存管制度的重要组成,重要性不容忽视。尽管从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证券法》中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必须单独立户管理,严禁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但是,实际上许多券商都没有照做。为此,2001年5月16日,当时的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专门签发了证监会主席3号令,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3号令解决的是避免新的挪用问题,它是通过系统监控客户保证金,达到防止挪用保证金的目的。但是券商对客户保证金被挪用之后所产生的缺口,一直以来却都无法弥补。3年来股市阴霾难消,一些证券公司欠账越积越多,从已经被关闭的券商看,亏空规模惊人,以南方证券为例,估计亏空约200多亿元。很明显,如果这个缺口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严重的甚至可能影响证券交割清算,使得证券市场难以正常运作。
这5年以来,上述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和保证金缺口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充分说明解决券商诸多问题的复杂性与难度。而且这些问题不会自动消失,只会不断积累。如果不是因为问题已经威胁到券商的集体信用、影响到市场正常交易,管理层也不会急迫地在当前解决这些问题。
不过,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问题,仅仅是券商众多问题中的一部分。这些措施更多在于救急而难以治病。
从本质上讲,我国绝大多数券商是从事于证券业务的国有企业,具备国有企业的优点,也不可避免具有体制上的缺陷,并且由于证券业务的特殊性,有些缺陷就显得更加危险。从较早的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因违规被撤销,到最近的辽宁证券崩塌,没有任何一家券商因为正常的经营亏损而倒闭,几乎所有倒闭的券商都因违规而告终。而目前的一些券商状况,甚至与同样备受诟病的上市公司相比,无论是从信息披露还是从利益相关者的(投资人、监管者、管理层等等)制衡方面比较,都显示出券商的治理结构更加落后。实践证明:落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必然导致低效率的决策,低效率的风险控制乃至运营效率等等问题,包括挪用客户资产等违法违规的行为,是这些因素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而从这里角度来看,600亿的注资计划,虽然有助于改善证券市场运作的制度,但虽然付出昂贵代价,还不足以改变落后的公司治理结构。券商改革迟早将进入公司治理结构本身,如果不配合公司治理结果改革的进行,在此之前的一些改革成果将难以得到巩固。
最近,证券市场也正处于空前的政策密集期。自从温家宝总理“9·13”讲话以来,黄菊副总理已经就中国证券市场分别在在10月17日、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广东期间发表过两次针对证券市场规范与发展的讲话。期间,从10月18日到现在为止的一个月时间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和劳动保障部单独或者联合发布了至少6个新政策,他们包括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等在内的重大政策。目前观察到的上述对于证券市场的改革和政策修正,都在于建立更宽松的融资政策或为股市引入更多的资金等等,这些措施还带有浓厚的解决短期问题的色彩。当然,政策密集的领域也往往意味着一个大的变革即将或正在展开,也意味着一些结构性改革的措施正在酝酿,由此,我们也期望能够看到,证券市场大变革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