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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除几家已经上市的证券公司如中信证券(60003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宏源证券(000562)(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外,多数券商是不对外正式公布季报、半年报甚至年报的。投资者只能通过有关渠道如证券业协会或银行间同业拆措市场的统计资料来间接了解券商的年度经营情况,而这些统计资料既不完整,也不具备权威性。在这样的市场现实下,投资者存放于券商的资金与证券安全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监管机构也无法准确地把握监管对象的经营状况。这种状况无疑会增加投资者的投资成本以及监管者的监管成本。因此,有必要建立券商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券商定期信息披露制度有利于重新树立市场的诚信。2001年以来沪深两市股指高位回落,多数投资者损失惨重,即使在集多条利好政策于一身的\"国九条\"出台后的今天,股指仍在低位徘徊,投资者入市的兴趣不浓。出现这种局面的根源在于证券市场诚信的逐步丧失,一些不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的潜规则盛行,证券市场已成为部分机构甚至于个人寻租的场所。要想彻底改变这种现状、重建证券市场的诚信,券商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建立券商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让投资者对券商的资金来源与使用渠道、券商的赢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得到较充分的认识,才能真正有效地恢复投资者的信心。为建立良好的社会诚信,吸引战略投资者的目光,一些未上市或拟上市的公司已经开始实行定期信息披露,如几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定期公布半年报与年报,以便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这一举措获得了海内外交口称誉。它们的做法值得国内券商的借鉴。
第二,有利于管理部门对市场参与者的监管。现阶段我国券商数量高达100多家,而且存在着严重的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在我国加入WTO两年之后的今天,外资进入境内金融服务机构的一些限制正逐步放开,证券服务机构所面临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券商面临着全行业亏损以及被外资兼并收购的风险。这就有必要对券商实行分级管理,要扶持部分业务能力较强、具有创新精神、且运作较为规范的券商做大做强。有了券商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哪些券商值得扶持,哪些券商值得救赎,哪些券商应该淘汰也就可以一目了然,而且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而非主观意志选择扶持与救赎的券商,证券监管部门的主动性和工作的有效性更大。
第三,有利于投资者的投资安全。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投资者存放在券商处的托管证券以及结算资金并不一定100%的安全。目前10万元以上的债务尚可获得九折以上的收购,未来的总体趋势将是这一比例可能逐步放开。也就是说,投资者的投资是否安全将与其选择券商的经营状况密切相关,一个好的券商完全有能力保证其客户的资产安全。而一个亏损过大或资不抵债的券商,则有可能让其客户遭受巨大的资金损失。有了券商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才可能进行对比与选择,也才有可能自主地承受市场风险。
第四,有利于券商自身的发展。从表面上看,券商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似乎将券商的经营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束缚了他们的手脚,不利于其业务拓展。其实,定期的信息披露制度保护了券商的长远利益,让券商摆脱了短期利益的诱惑,更有利于券商的长治久安。分析一些出问题的券商,我们发现,问题的出现并不在于其经营稳健或保守,而往往在于过于激进或冒险的经营策略上。有了定期的信息披露,券商从其赢利的持续性方面考虑,会更多地从事一些低风险的业务,而尽量避免一些高风险的业务,这反而增加了券商的发展后劲,让券商的经营管理更加脚踏实地与行之有效。
当然,从短期来看,券商定期信息披露制度不一定能够充分发挥以上作用。因为通过利润操纵、做大自营与资产管理规模有可能迅速地提升当期的收益,并使管理层、投资者产生一定的错觉。但只要将券商的定期信息披露制度维持下去。每一家券商的经营管理状况一定会真相大白,那些持续经营能力较强的券商也一定会"跃然纸上",为监管者与投资者所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