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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皮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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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生案启示:保护投资者利益要先保卫上市公司
香港廉政公署的办事效率高、透明度也高,抓了黄宏生两天,新闻发布会开了两次,第一次宣布抓人,第二次宣布起诉。
“虎山行”的行动的确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黄宏生的罪名,大陆的同胞并不熟悉。在一般的投资者眼中,4800万对于黄宏生而言并不是一个足以使他犯罪的数字,问题出在哪里?问题出在盗取。
什么叫盗取?说白了就是不言自取,就是偷。如果一个小偷的犯罪数额达到4800万港币,那么等待他的肯定是一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指控,判死刑是完全可能的。
黄宏生犯案受影响的不但是他个人,还有创维集团。创维高层集体亮相的时候称,创维尊重香港联交所的执法程序和调查过程,同时又指出,创维是一个公众公司,大股东拥有一定的权益,同时这个公司也为全体员工所有,为深圳所有,为国家所有,希望社会各界能有公正评价。还指出香港创维只是集团的一个控股公司,和集团应有区别。
创维高层的努力显然是想和黄老板划清界线,保卫创维的生存。无意之中,创维高层点出了黄宏生案的另一个实质,那就是究竟什么是公众公司。
公众公司和私营企业最大的区别就是,作为一个股份制公司,大股东再大也只是一个股东;大股东再大,公司的资产也不归大股东所有而是归所有股东所有。公司的资产更不以股东份额的大小可以由大股东支配。如果支配了,就等于把自己的手伸到了别人的口袋里。对于把自己的手伸到别人口袋里的行为,谴责管用吗?
有关统计表明,自2001年4月以来,共有61家上海证交所的上市公司受到77次公开谴责,涉及的董事、监事和高管共有477人(次),如果加上没有公开的内部批评和谈话,那么数量就更为惊人。一个尴尬的现象也就随之而来,公开谴责的公司和高管越来越多,次数越来越频繁,而谴责的效果却越来越差,不但当事人不以为耻,就是管理层也力不从心,执法的权威受到极大的挑战和戏弄。
济南轻骑和轻骑的董事长张家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济南轻骑当年号称绩优股,曾经在市场中扮演过黑马奔腾的角色,证监会的调查结果表明,济南轻骑的董事长和高管扮演的就是“骑手”的角色。张家岭受到了证监会行政处罚最严厉的制裁,被宣布成为中国股市第一批禁入者之一,并且被剥夺了上市公司董事长的资格。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所谓的制裁对于张董事长而言无异于废纸一张,济南轻骑最终被以张家岭为董事长的集团公司彻底掏空、拖垮,形成34亿元的巨额亏损,导致暂停上市、被迫破产、没人重组的悲惨结局。
张家岭的禁入就好像足球队的主教练被罚上了主席台,在移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这种传统的处罚等于给了主教练一个更开阔的视线遥控指挥,不是自欺欺人又是什么呢?
在“球市、楼市和股市有什么共性?”的杂谈中,水皮曾经提到“法律放纵”的概念。很久以来,大家一直有一个建议,就是希望中国证监会能够拥有像美国证监会那样的司法调查权和执行权,不然资本市场的情势千变万化,取证和保全很难落实。证监会、央行、保监会的联席会议解决了一个银行查账的问题,证监会和公安部的合作解决了证券犯罪的稽查问题。那么针对公众公司内部的犯罪行为又该如何授权呢?
这是一个法律问题。
还是一个观念的问题。
媒体报道称,深圳证监局为了遏制上市公司的不规范行为,亮出多个“杀手锏”对其进行强制监管。
深圳证监局认为目前上市公司存在四方面的问题:一是公司治理存在问题,如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是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误导性陈述;三是随意变更募集资金动向;四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方面。对此,深圳证监局提出八项要求:一是积极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及违规担保。二是上市公司要积极解决产权代表报告制度问题。三是高度重视公司章程的修订和执行。四是维护股东大会权威。五是加强董事会建设。六是上市公司董事要诚信守法。七是严格信息披露。八是严格执行会计规范。
深圳证监局的规定不算少,表态也非常坚决,但是如果上市公司“抗命”会怎么样呢?深圳证监局又有什么办法?
深圳证监局称有四项强制性监管对策。
一是强制信息披露,对于所有不规范行为将强制专项披露。披露该行为的因由背景、详细内容、全部过程,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和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二是通报批评。通过批评,表明监管者的立场,警告违规者,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是健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的诚信档案和建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污点登记手册。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及控股股东的不规范行为,将分门别类记入污点登记手册,并把诚信档案和污点登记作为日后监管的参考。
四是对凡是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资、重组或其他申请事项,将以治理结构不完善和诚信记录不良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见,并不接受任何改正的承诺。
深圳证监局的所谓强制性对策在水皮看来与其说是惩治不如说是姿态。什么姿态?和违规上市公司不合作的姿态。老话讲“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深圳证监局的姿态实际上就是一种对被监管者无能为力而独善其身的姿态,证监局独善其身了,被乱弄的上市公司怎么办?中小股东怎么办?
“君子喻以理,小人喻以利”,深圳证监局最大的误区就是把小人当君子,把罪犯当良民,什么通报批评,什么污点记录,什么诚信档案,哪一个犯罪分子会把这些清规戒律当回事,他脑子中有这个概念还会犯罪吗?
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是中国股市谈论了10年的话题,谈论的结果是不但没有减少,而且变成了全局的灾难。这里面同样存在一个怎么看待问题性质的问题。是券商的管理失误还是犯罪?如果是犯罪,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宽容?如果没有这种宽容,挪用客户保证金又何以会越演越烈。到今天需要国家财政来补这个多达600亿的巨大缺口?有权威人士称,经央行、证监会、财政部商定的解决方案是从2005年1月1日起,证券公司必须实行自营与客户账户分户管理,客户保证金必须全部到位,不足部分必须用资本金补足,剩余的缺口由财政部补。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近宣布将在第一时间介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件的检查组以掌握第一手公诉资料,造成600亿缺口的券商挪用问题已经够得上重大损失的条件,统筹解决方案中应该有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参与。
(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