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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阎晓明报道: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东回城村42岁的靳书文做了心脏搭桥手术后,按规定到村合作医疗站报销了医药费用34560元。因为有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靳书文家没有被巨额医疗费用所压垮。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北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京郊农村像靳书文一样受益的农民正越来越多。
北京市共有农业人口329万,占全市人口29%。北京市委、市政府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把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特别是在加强关系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的社会保障方面积极探索,根据北京实际,初步建立了以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为支柱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和以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灾为支柱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起农村社会保障框架。
近年来,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年轻劳动力的外流,对北京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农村养老问题成为直接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北京市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与完善。将个人为主、集体为辅、政府扶持的筹资方式改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通过限制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使参保对象在预期领取的养老金不低于本地区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高于本市职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新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扩大了覆盖范围,不仅适用农村户口的各类人员,农民转为小城镇户口仍然从事农业生产且没有被城镇保险覆盖的人员也可以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目前,北京市13个区县中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筹资模式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有33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24%;领取养老金人数9822人,占已参保人数的3.1%。
北京市从2003年8月开始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政府、集体、个人多方筹资。这项制度得到了农民的热烈拥护,目前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覆盖率区县级达100%,乡镇级达到87%,村级达到90%。
为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北京市于2002年4月正式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截至今年8月底,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共有38484户72826名农村低收入人员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年累计支出低保金3783万元。
北京自1995年开始,已经连续实施3项农村特困户危房翻建3年计划,为5000多户特困群众翻建维修房屋1万余间,进一步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在农村特困家庭子女的教育救助方面,北京出台了《北京市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办法》、《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等一系列救助政策,为农村低保户等特困家庭的中小学生减免学杂费和书本费,并通过设立“人民助学金”、“宏志奖学金”等,对考入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有效救助。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