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新办法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选择有资质的银行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托管,这是基金运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5日联合对外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将降低门槛,基金托管银行的范围有望扩大。这一新办法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适用于境内中资商业银行,并不适用于外资商业银行。
由于基金法中并没有对基金托管银行的实收资本进行限定,这为降低基金托管银行的准入门槛提供了法律上的可能。与此同时,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发展良好,不少商业银行实现了经营业绩和资本规模的同步增长,这些变化为新增基金托管银行提供了客观基础。
这位负责人说,今后申请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应当具备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末净资产均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