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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冷家英本报记者张宪春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不断加大支农力度,各项促农增收政策逐步到位,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但是由于化肥、种子、农药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以来存在的销售和管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经济收入的提高,也使中央的好政策在基层大打折扣。最近,山东省胶州市质监分局对化肥经销单位进行抽检,结果合格率仅为55.56%,创近年来最低。
假冒伪劣农资泛滥,成为农民最窝心的话题,也是困扰“三农”的一个突出问题。通过调查,记者发现,假冒伪劣困扰农资经营的问题有深层次原因:
监管力量分散,管理方式落后。因现行管理体制所限,同时又受管理人员不足和部门利益影响,农业、工商、质监部门在农资市场监管中各有侧重,但缺少配合,不可避免地出现多头管理、监管不力的局面。同时,农资销售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大量经营单位多分布在广大农村,但执法部门却多集中在城镇,即使管理网络较为健全的工商系统,每个乡镇也只有4、5名工作人员,且都身兼数职,而农业和质监部门的执法人员更是匮乏,这些部门面对数量庞大且呈散兵游勇状态的个体农资销售队伍,搞好农资市场的日常管理确有难度。从监管机制看,执法部门多采取集中行动进行监管,往往是治标不治本。
经营渠道比较混乱。近年来,面对农资流通格局发生的新变化,供销社系统加快内部改制步伐,把绝大部分基层供销社承包给职工经营,使其成为实际意义上的个体经营户。他们名义上虽然与基层社脱离了关系,但仍沿用原来的工商税务登记、化肥农药经营许可等证照,对外仍称供销社经营点。这种挂靠关系模糊了他们的主体资格,在经营中容易出现问题。
农民维权困难重重。一方面,大量小型经营业户特别是经营“黑户进货渠道多而乱,并且采取走街串巷式经营,所售农资质量无保证,销货后也不出具发票,农民遭受坑害却难以找到责任主体,更不掌握相关证据,根本无从维权,助长了经营者贩假售假的歪风,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农资商品具有特殊性,不仅农民在购买时仅凭外观、色泽、气味等难以分辨质量优劣,使用后又受土壤、水分等条件所限也无从鉴别;即使质监等部门进行鉴定也需专业设备,耗费辅助材料,鉴定结果在一周乃至更长时间后才能获得,农民往往因为费时多、手续麻烦而少有问津者。相关职能部门则推托人员不足、设备不全、耗费资金等理由,较少主动抽检农资质量,只坐等上门投诉者,这些原因也使农民维权困难。
要管好农资这个大市场,让农民放心,有关专家提出四点对策:
一是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农业、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应加强配合,
正本清源,从源头上把好市场准入关,严防不具备经营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涉足农资经营领域。
二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检查,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企业经营成本。
三是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工商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降低连锁企业进入农资市场的门槛,鼓励支持外地农资连锁企业异地经营。
四是健全农资维权体系。加强对购买、使用农资知识的宣传,指导农民正确辨别和使用农资;有关部门设立农资维权热线,为农民提供相关法律和政策咨询;实行农资打假“黑名单”制度,定期曝光违法违规失信生产经营者,保护农民的消费知情权,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