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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小政府,或称有限政府。“有限”是指政府的作用并不是无限的,可以主宰一切,它影响经济的方式也是有法可依,有其正常程序。企业要在政府的约束之下运行,必须了解政府影响企业运行的方式。
政府的重要作用之一是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政府起到这种作用的主要方式是立法。在市场经济国家中,立法的主体是议会执法的主体是法院。立法与执法是市场经济正常秩序的基本保证。因此,市场经济一定是法制经济。立法是一个社会运行的规则,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经济的角度来看,市场经济以私有制为基础,其经济活力来自竞争。因此,市场经济最关键的立法是保护私有产权和保证公平竞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只有法律保护人们合法地获取的财产,允许所有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运用这种财产,并获得这种运用的收益,市场经济才能运行,资源才能得到有效配置。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竞争,保证每一个人平等竞争的权利,是实现公平竞争的前提。因此,平等竞争就成为立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立法是要保证每个人的权利的,保护私有财产与公平竞争正体现了这种精神,也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础。
政府对企业运行更为直接的干预称为管制。管制是由政府依法对企业行为的干预,由政府的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总是从自己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作出决策的,有时这种决策并不一定符合整个社会的长期利益。政府则要站在整个社会的立场上对企业不符合社会利益的行为进行限制。政府的这种管制涉及的面也相当广泛,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价格管制、进入管制与环境管制。在市场经济中,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政府通常是不干预的,但在有些情况下,市场决定的价格对整个社会不利,这时政府就要进行管制。比如,当市场决定的房租过高,影响低收入者的生活时,政府为了保护这些人的利益而实行房租上限。同样,政府还会出于保护低收入者的利益实行最低工资制。进入管制或者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得到合格的产品或劳务,或者是为了防止恶性竞争而对进入某一行业进行限制。在前一种情况下,通常的作法是实行资格限制,即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进入某一行业,如建立药品企业和药品上市需要经过批准。在后一种情况下通常的作法是实行数量限制,如许多城市实行出租车数量控制,只有领到许可证方可进入。环保管制是为了保护生态平衡和保护环境,例如,汽车排出废气的标准,或者对企业排污的限制。
管制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它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利益,保护了消费者或保护了弱势群体,有利于社会福利增加和社会安定。另一方面,它不利于企业,也限制了竞争,降低了效率。经济学家对管制问题一直是有争论的。在二战之后,随着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扩大,管制有加强的趋势。20世纪80年代之后,总的趋势是放松,甚至取消管制。从现在来看,直接干预企业活动的管制,如进入限制,大大减少了,但保护弱势群体和环境的管制还有所加强。如最低工资在提高,汽车废气排出标准也提高了。
政府干预经济活动的另一种重要方式是经济政策。如果说立法与管制属于硬约束,企业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那么,经济政策属于软约束。经济政策是用经济手段来引导企业,本身并没有强制性。例如,减税政策中的投资赋税减免是用减税来鼓励企业把利润用于再投资,但是否进行再投资仍然由企业做出决策,政府并不强制。经济政策分为微观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经济政策。应该指出,有人经常把政府所做的一切都称为宏观调控,这是一种误解。就国内经济政策而言,微观经济政策与宏观经济政策是不同的。微观经济政策的目的是实现效率与公平,它所影响的只是某些人、某些行业或某些地区,并不影响总体经济运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都可以运用这种政策。宏观经济政策的目的是实现经济稳定与增长,它影响整个经济的运行。只有中央政府才能运用这种政策。国际经济政府它指对外贸易政策、外汇政策、资本流动政策等。这种政策对团内经济和企业决策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
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依法行事或有规律可循。这样有利于企业作出决策。例如,政府依法征税,企业在决策时就可以考虑到税收对需求和价格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作出理性预期,政府干预经济的不利影响可以降至最低。如果政府的干预是随机的或由个别人决定,这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比如政府如果不是依法征税,而是用收费来代替征税,而收费又缺乏一定的规矩,由个别部门决定,就会使企业无所适从,成为企业不可预期的风险,不利于企业发展。
从根本上说,政府与企业的总目标是一致的。因此,政府在干预经济时要尽量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企业也要学会在政府干预的制约条件之下运行。从企业的角度看,后一个问题更重要。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