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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个别地方随意扩大集体企业特别是传统合作制企业的劳动者共有属性的外延,以统一共有资产经营为名,将集体资产划归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平调侵占集体资产,损害集体企业合法权益。据全省城镇合作工业组织统计,最近3年,全省各地通过划转管理关系,平调、侵占集体资产已经高达12亿元。昨日,省政协在有关调研报告中披露了这一消息。针对上述问题,省有关部门正抓紧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
归口管理缺位制约企业发展
这份近期才完成的调研报告反映,1995年省级党政机构改革以来,广东省一直未能明确二轻、集体商业系统集体企业的主管部门,而原行业主管部门却相继退出政府系统,这种归口管理的缺位,造成有关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长期无人问津。目前广东省集体企业体制创新普遍滞后,所有者主体不明晰成为制约企业活力的瓶颈。据统计,全省二轻系统因为出资人缺位,经营者行为缺乏有效约束,近10年来酿成集体资产净损失达36亿元。
调研报告中,尤其提到了属于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的历史包袱问题。据悉,这一包袱是供销合作社在计划经济时期,执行国家指令性商品经营和地方政府指令储备防洪救灾物资,导致政策性亏损,得不到及时拨补,长期累计挂账而造成的。经国务院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清理核算小组审核后,再经过各市复核举证和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供销社联合审核,全省供销系统地方政策性亏损挂账为17.78亿元。
集体企业不能享国企优惠
省政协调研组还发现,虽然广东省二轻、集体商业企业属于公有制经济,但在享受有关政策方面,明显有别于国有经济。调研报告中举例说,在企业改制上,国有企业可以减免土地变现或改变使用性质所需的各种税费,而集体企业却寸步难行。此外,国有企业倒闭时可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优先支付职工安置费用,而广东省二轻系统近年来停业的1200多家企业,清算中优先支付职工安置费用的仅占13%。而正是由于这种“国民待遇”上存在的差异,导致有的地方将集体所有的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甚至有的地方将集体经济的经营、服务设施无偿拆除、平调等。
对于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了当前应该明确广东省中小企业局为二轻和集体商业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维护和服务等建议。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