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昨天在新华网上读到一篇文章,说“农民工成为中国农村中等收入者主体”,依据是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学者主持的一项调查。这项调查表明,在安徽当涂县,农民工群体占劳动力人口的比例为23.3%,而他们的年收入在8000元-25000元之间的比例高达61.8%。我相信这项调查是真实的,但是在新闻报道中把它作为全国形势的一个反映,则是令人怀疑的。因为当涂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都居安徽省的先进水平。显然,这个县的经济状况不能代表全国的县域经济水平。
有一个规律,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打工者,其收入水平也超过一般的打工者。道理很简单,农民进城打工时,要把打工的收入和自己务农的收入相比较。农村家庭经营的收入是打工者的机会成本;家庭经营收入越高,机会成本也越高。如果打工收入不超过机会成本,农民是不会出去打工的。按这个道理,当涂县农民工的打工收入应该是比较高的,因为他们那里的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比较高。
按我对其他农村地区的调查,打工者的收入不容乐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民年收入水平在2500元左右,有的地方年收入水平更低。这些地方的农民在打工时,只要年打工收入水平高于年家庭经营收入水平,再加上农民的交通费用等方面的补偿,打工就会成为一种选择。所以,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收入水平一般不高,会远远低于当涂农民工的收入。据我在河北某地的调查,农民工的年收入一般在5000元以下,扣除城市生活的费用和交通费,能邮寄回家的钱是很少的。一般女工能给家里多邮寄一点,男工就很难多寄;年龄大的会多节约一点,年轻的就很难。在河北某地的一个工厂,女工每天劳动十二三个小时,一个月下来能挣300元。她们接受这样的工资条件,实在是因为她们在家庭经营中的收入很低,打工的机会成本也很低。
同样的新闻报道说,农民走出农村与繁重的农业生产的体力劳动有关。这个说法也不确切。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经营规模之下,农业劳动的体力负担并不重。中国平原地区农民已经能广泛使用机器耕作,也能使用除草剂,体力消耗大大下降了。在西北的许多地方,山地种植也逐渐放弃了,体力劳动消耗也大大降低了。农民走出农村打工,主要原因还是打工的机会成本小,就是说他们是隐蔽的失业者。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农民打工者代表的农村阶层,总体上还是一个低收入阶层。一些高收入者是会有的,但他们往往进入了城市就业市场的中端乃至高端部分,这部分的就业量不会很大。大部分农民工还是要进入低端服务业和建筑业领域。我注意到,北京的装修业收入比较高,其打工者主要来自安徽长江沿线的农村地区,此外还有一些浙江人,他们在家乡的收入本来就比较高。北京大部分的餐馆服务业打工者和拾荒者,则主要来自河南等贫困省份。如果打工者的收入能普遍达到年收入8000元至25000元,则意味着中国的劳工成本大大增加了,因为这个收入水平已经超过了全国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这样,中国的工业品就不会有目前这种竞争力了。所以,新闻报道中的判断是不大符合逻辑的。
未来,在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的互动作用下,农民工的收入水平会逐渐提高,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农村中的中等收入者将不是打工者家庭,而是兼业者家庭。在劳动力转移到一定程度以后,一些家庭有可能耕种20亩左右的土地,同时搞一些养殖业,还有一个或两个劳动力就近打工兼业。这样的家庭的收入可能超过城市低端就业市场的劳动收入。这种情况的出现符合一般经济规律。我们为这个前景的出现还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