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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促进增值业务事业的茁壮成长,移动运营商们应该开始“削藩”,通过对主导SP权力的制衡或削减等措施,刺激SP群体的业务创新积极性。这里,运营商实际上将客串SP角色,糅合不同CP提供的业务,为用户提供针对性接入服务。
谁都在为下一步而苦恼,移动运营商也一样。
对他们而言,不可回避的必然性是,随着运营商间(无论是移动运营商,还是固话运营商)竞争的加剧,来自基础话音业务的收入和利润都在下滑,ARPU(平均每户每月消费额)值降低也已是大势所趋。
中国移动公开资料显示,2001—2003年,中国移动ARPU值分别为141元、115元和102元人民币,节节下滑。
境况如是,移动运营商必须找到新的“矿点”,以支撑业务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信心。
增值业务就是他们一致认为的救命稻草。不过,尽管有短信业务“单骑救主”在先,增值业务这根稻草却越来越让移动运营商们没有了安全感。
中国移动(0941.HK)2003年新业务收入高达162.05亿元人民币,与2002年的87.35亿元相比,增长了85.5%。
不过,这其中,来自短信业务的收入为99.09亿元,占全部新业务收入的61%。
成长速度上,2001年到2003年,中国移动新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GAGR)为112.5%,短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则达到了259.1%,远远高于新业务成长速度。目前,中国移动用户短信普及率已经达到97.8%。
问题是,短信一家苦撑的局面已经维持多年,它还能在多大空间和时间里激发移动运营商的成长率?
于是,谁都认为增值业务多元化大势所趋。那么,究竟是什么制约了这种大趋势呢?
应该是运营商与SP(电信增值业务提供商)、CP(内容提供商)合作模式的问题。
还以短信为例。中国移动合作伙伴中,从事短信业务的SP虽然超过300家,但月收入过100万元的只有大约15家,它们仅占签约SP总数的4%,却占SP总收入的80%;中国联通也是如此,新浪、腾讯、搜狐、雷霆万钧、网易、央视资讯、首都在线等八大SP瓜分了中国联通短信收入的50%以上。
不仅如此,由于SP群体日益庞大和混杂,移动运营商也在有意识地对中小SP进行所谓“末位淘汰”。比如,中国移动此前就有文件显示,今年下半年将整顿和取消60%的小型SP资格。中国联通也在其“移动增值业务合作协议”中制定了明确的末位淘汰规则,按照SP业务量排名情况不同,制定出4个等级的收入分成比例,对收入连续6个月排名处于后5%的SP进行分批清理。
这些措施自然利于移动运营商业务提供的规范化,也可以减少其管理成本和风险。不可忽视的问题却是,SP权力的集中与日益集中,会不会影响和制约到运营商增值业务的发展速度?
可见的事实是,这些集中化的SP巨头们在新业务开发上往往没有什么积极性,反倒是那些新进入者和弱势群体一个劲儿想办法追赶,业务创新意识十分强烈。
这似乎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因为这些大SP根本就不需要为业务开发创新伤神。由于其既有用户群体的庞大,一旦某个中小SP开发了某个利润潜力可观的产品,这些大SP就可以火速跟风,将开拓者轻易歼灭,甚至取而代之。
如此推论,无论大中小SP都会失去业务创新的积极性。
这自然不是移动运营商们所乐见的。因此,为了保证促进增值业务事业的茁壮成长,移动运营商们应该开始“削藩”,通过对主导SP权力的制衡或削减等措施,刺激SP群体的业务创新积极性。
比如说,运营商完全可以把中小SP业务“打包”,以子品牌的方式在地方进行推广,以制约“动感地带”等“大SP品牌”。这种数据包可以地方公司为单位进行推广,也可进行阶段性和针对性(针对不同用户群)的变换。
据笔者了解,目前有些地方移动公司就在进行这样的试点。相信这种模式一旦推开,定然可以给增值业务市场注入全新活力。
这里,运营商实际上将客串SP角色,糅合不同CP提供的业务,为用户提供针对性接入服务。
而与SP、CP合作模式的多样化探讨在即将铺开的3G(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市场更为必要。这个全新的通信模式之下,业务提供的多样化和定制趋势必然对业务提供模式多样化产生需求。只有这样,运营商才可能对整个产业链进行灵活掌控,以快速启动3G业务市场。
运营商与SP本来就是一对矛盾体,二者结合方式的变更仅仅取决于如何实现双赢基础上的价值最大化。
( 责任编辑:任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