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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设立电信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信监会)的呼声再起。有报道称,全国律师协会已向国务院法制办递交建议书,建议“最好能设立一个国家电信监管委员会”统一电信业监管问题。消息甫出,再次吸引人们眼球。
然而,对于这项几年前就开始提议的改革是否能实行,能达到什么效果,业内都持怀疑态度。
讨论设立信监会是在信产部前任部长吴基传的时代,当时,联通、电信、移动、吉通、网通等几家运营商打得不可开交,信息产业部既当运动员,又兼做裁判;既是电信行业政策的制定者,也是企业利益协调者的角色很是尴尬。于是,业内强烈呼吁信产部职能改革,建议拨出一部分监管职能专门成立信监会。
但是,几年来,尽管随着电信市场的进一步放开,电信监管已显得越来越重要,而信监会却日益没有影踪。
无论现任信产部部长王旭东,还是信产部的任何工作会议,也没有再提到过要设立信监会。而且,短期内,成立信监会的可能性也很小。
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信监会能发挥什么作用?中国信监会的参考模本是美国电信监管委员会(FCC)模式,但被认为讲法制、公平、专业化的FCC模式是否符合中国国情,这值得商榷。因为中国历来习惯于采用政策带动市场的产业模式,现有信产部之所以得到运营商尊重,是因为信产部同时是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定者,比如信产部默许小灵通,所以,电信、网通对信产部言听计从。
假如信监会单纯只有监管职能,那将遭到运营商反感,这种监管角色将很尴尬。
同时,几年前提出设立信监会是有时代背景的。当时,从体制改革角度,设立各种监管会的做法被提倡,认为能实现“证监分离”,是一些垄断行业改革的良药。
于是,保险监督委员会、电力监督委员会等一大堆监管委员会不断建立。但是,近日证监会官员“王小石事件”一出,又让人们对这些“监督委员会”的公平性产生了怀疑。
而且,电信业有其特殊性。当初,电力、保险、铁路、石油天然气等传统垄断行业提倡建立监管委员会的原因是,这些单位一般同时兼企业、行业监管者和政府政策制定者于一身,比如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既是一家要与平安保险、友邦保险等同业竞争的企业,又拥有保险业的政策制定权;又比如原国家电力公司,既是一家企业,又是全国电力行业的管理者,所以,必须在股份制改造中剥离出其行业监管职能。
但是,电信业不一样,几家运营商都已改归国资委所有,信产部并非市场竞争主体,假如剥离出监管职能,信产部剩下的只有电子及信息产品行业的管理,那是否还有必要保留一个正部级的信产部都成问题,所以,信产部本身并不积极。
另外,设立信监会是否就能一定成为一个高效、公正、廉洁的新电信监管机构?
从人员上来看,电信监管的专业性很强,而该行业只有四大运营商,所以,这方面的组成人员只可能从信产部、其下属的通管局以及各大运营商的人员抽调组成,但这些人的从业经历及未来升迁都与四大运营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能否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管很成问题。
目前各地通信管理局执行的就是电信监管的功能,但其工作人员主要由各省原邮电局以及老电信的人组成,有些甚至办公楼都是当地电信或网通借给其免费使用,各地不少通信管理局官员一有机会就往运营商里跳槽,通信管理局的监管力度可想而知。即便成立了信监会,结果也可见一斑。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