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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德明此次温州之行的确算不上成功。但是,我并不能完全认同“不具备法定资格和专业知识,难当讨薪重任”这样的说法。如果干了活得不到报酬、伤残得不到赔偿,这样的维权也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或完备的身份授权,让人难以接受。数钱吃面,做工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并不需要高素质来予以保障。如果一个民工需要把自己武装成全知全能者才能维护权益,那么,我们依赖的法律、制度,我们所信奉的社会公平、正义,对农民工来说未免过于奢侈,是断然消费不起的。我们的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为弱者而设的,就是为了弱者在这个社会中不受欺侮。
事实上,一个人的利益是否会受到伤害,的确与他具有什么素质无关。曾几何时,我们不是有很多“具备专业知识”的专家教授以及高级官员被打、被关、被游街凌辱吗?有鉴于此,我部分认同“熊德明的尴尬是体制之惑”这一说法。之所以说“部分”,是因为我认为,现在我国已经建立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尽管还不很完善,但足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法律并不缺乏,媒体造够了声势,国家领导人曾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农民工的权益仍然得不到保护,原因只有一个: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游离于体制之外,他们的权益只是停留在纸上的权益。只要能真正进入体制的保护之中———无论是行政部门,还是法律机构,只要想真正替农民工解决这些问题,其实是不难的———熊德明丈夫被拖欠的工资,温总理过问后,不就连夜被用“体制内”的办法解决了吗?我认为,资本持有者的伦理缺失、扭曲的官商关系、不合理的官员政绩考量体系……这些因素的合力,把农民工拒于体制保护之外,让农民工时时遭遇不平等。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