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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对我国居民2020年居住目标做出了一份分析预测报告,为小康住房“定量”出了一些细化的数字标准:人均居住面积应达35平方米、每套住宅平均面积应达120平方米(12月6日《中国经济时报》)。这个细化的“标准”出台只短短两天,便引起了巨大反响,遭遇到绝大多数网友毫不留情的揶揄、挖苦、驳斥和叹息。
其实在去年年初的1月22日,建设部便曾经公布过一次中国小康社会住房标准,只不过当时只是笼统的说要达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并未对面积进行数字的细化。那次,并未见有多少异议提出。按常理推断,建设部“欲得广厦亿万间”,大幅度提高人们的居住标准,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应该高兴才是。所以,不知道建设部对此次人们的反应是否觉得“冤曲”。以笔者的感觉,这个细化的数字标准,确实让人一头雾水,不明所以:
首先,这样的标准符合中国国土面积和人口状况的实际国情吗?中国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到2003年城镇人口已经达到5.237亿,但中国虽然国土面积广袤,宜居的面积却并不甚广,人均土地面积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土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尤其是耕地紧张,不足世界人均耕地面积的一半。为了保护耕地,近些年国家采取了极其严格的土地政策。另外,我国人口分布不均,尤其是东部沿海,人口密度极大。那么,建设部将人均居住35平方米作为目标,考虑到土地的压力了吗?
经济实力远超过我国的近邻日本,那里的城市居民大多居住的也只不过六七十平方米的小户型,且其全国户均居住也不足90平方米(2003年数据)。那么,我们却将每户居住120平方米作为目标,是不是有些好高骛远?
其次,这样的标准与当前人们的居住水平、收入水平和房产价格协调吗?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城乡人均住房0.78间,城乡住房成套率约67%,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仍占9.1%(2003年1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由此数据推断,现在人们的居住情况与建设部量化出的这个“小康居住标准”仍应是相距甚远。众所周知,我国当前的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以房子价格与人均年收入相比,已经远远超过了许多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一套普通的住宅,也已经大约等于城市居民10年以上的收入,以至很多居民根本就无力改善一下住房条件。尤其是一些大城市,房产价格动辄每平方米万元上下,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至少要在百万元左右,这样的价格,工薪阶层如何能够奢望呢?可以说,对大城市的大多数人们,这只是个梦境,是真正的“空中楼阁”。
笔者并非认为“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是奢侈的,“居者有其屋”的确应是起码的幸福追求标准。但是,考虑到中国的现实,为什么不把标准降低一些,为什么不把“小康户型”定的更小一些,更因地制宜一些?“户均120平方米才小康”这样的数字标准是怎样得来的呢?
小康不是喊出来的,楼房也不是“计算”出来的。出台一个距离现实之远的“小康标准”是无意义的。那么,既然如此不符合现实,建设部为什么要出台这么一个报告呢?这就难怪很多人们对建设部再度发难。很多人认为,这份报告与当前房地产业所处的现实情况有关:在当前的房地产价格的涨与跌之争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期的时候,这像是建设部与房地产商的一次共谋。
的确,在笔者看来,这像一针强心剂。只是,我并不能预测出,这针强心剂是会将当前危机重重的房地产业救活,还是让其陷于进一步的险地毫无归路。但我知道,假如居民们接受了这针强心剂,假如房地产真是一堆泡沫,假如这堆泡沫真将破灭,则“小康标准”的房子或许是有了,但“小康生活”肯定就没指望了。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