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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下发通知,表示上调我国企业和财政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简称“公务出国”)可携带的外汇额度。
通知表示,从12月15日起,国家外管局将把交通费、翻译费、通讯费等列入“因公出国用汇的差旅费”范畴。凡出境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下的人员,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30天以上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此外,每人每次因公出国都可携带400美元作为零花钱。国家外管局同时鼓励公务出国人员使用外币银行卡进行刷卡消费。
业内人士认为,外管局此番上调出境外汇限额将缓解当前人民币升值压力。此外,11月18日,国家外管局曾下发通知表示,从12月20日起,个人留学购汇额度将实行更为灵活的限额标准,提高留学者出境时可携带的外汇限额。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