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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以“涉嫌亵渎民族风俗”为由,正式下令禁播美国耐克公司的篮球鞋广告片“恐惧斗室”。耐克公司公关部有关人士表示,耐克将尊重和接受广电总局的这个决定。之前,该广告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亚洲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有报道说,新加坡当地的华裔联名向政府请愿,要求对耐克的这则广告进行“严打”。
到目前为止,对耐克公司这则名为“恐惧斗室”的最新篮球鞋广告片仍有着不同的争议。照耐克公司的说法,广告内容是从一个东方故事延伸出来的,其主题是宣扬积极的人生态度,以此鼓励年轻人面对恐惧、勇往直前。但国家广电总局的“禁播令”明确指出:经审看,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如此看来,“恐惧斗室”广告违规是铁板钉钉的事,在中国大陆也该画上句号了。
但是,人们不禁要问,引起了轩然大波的“恐惧斗室”广告片,既然明显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那为何当初又轻易地通过了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查?据了解,“恐惧斗室广告片,于11月在亚洲以及美国部分地区同步上映。11月底开始,在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和各省市电视台播出,随即引起强烈反响。
其实,“恐惧斗室”广告本不该在中国大陆落地。12月8日的成都商报披露,早在11月21日,远在美国的小巨人姚明,在聚餐时就曾向耐克公司工作人员提出异议,“这个广告感觉有些不对劲。中国观众明显无法接受”,并询问“它在中国也是一样的版本吗?”如今,得知“恐惧斗室”广告在中国被停播,小巨人姚明有了感慨,“我就纳闷,耐克公司在中国有那么多的人,就没有人提点意见?”
小巨人姚明的这番话,无疑叫耐克(中国)公司工作人员尴尬。完全可以避免的事情,却因他们的疏忽发生了。而更让人尴尬的,是那些肩负着广告审查重任的有关部门官员以及电视台的工作人员。由于他们的失职,本来应该阻止的事情,却在我们身边发生了。身在美国多年的小巨人姚明,有着中国人所特有的那种敏感,仍旧牢牢地遵循中国人的价值判断标准,一眼就看出不对劲,可我们有关部门官员,以及电视台的工作人员,竟然对“恐惧斗室”广告里所潜藏的文化霸权成分会看不见?这值得我们好好反思。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