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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市一些大型超市里,希波集团、伊利集团、湖北中香米业等企业均在滥用“绿色食品”标志,而且大行其道。企业申办取得一个“绿色食品”认证标志及编号以后,其它系列产品跟着受用,很有些 “一荣俱荣”的意味,同时还有许多企业在食品包装袋上只印有“绿色食品”标志,不留认证编号,或者干脆只印“绿色食品”四个大字,真假难辩。(楚天广播电台,11月29日)。
绿色食品本来是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现在却被严重冒充、滥用!就连伊利这样的大公司也加入了这班“列车”,不亦乐乎地在自我标榜中以假乱真。究其原因,则是现在的消费者对“绿色食品”非常青睐,但是辨别能力却极差,所以企业疯狂“蒙蔽”消费者的伎俩才得以持续下去。
这是比“冒牌产品”更严重的恶性商业行为。因为上述企业正公然拿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当“耳边风”,拿食品的安全当“儿戏”,拿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开涮”!颇具讽刺意义的是,伊利集团等公司多种产品“共享”绿色食品商标的作法,原本是想“一荣俱荣”,现在经媒体一曝光,其面临的有可能是“一毁俱毁”!这种自我作践的行为也将成为众人的笑柄。
警醒吧!别让“绿色食品”还没有完全被消费者认知的时候却成了“耻辱”的标志,谨防希波集团、伊利集团等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蔓延使得所有的“绿色食品”蒙羞!而解决这一难题,至少应从三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对假冒绿色食品标志企业的打击力度,规制此类恶性事件的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多渠道公开公布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名单,来消除由于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企业不法行为;三是改革“绿色食品”标志认证的相关措施和条例,在严格保证所申报食品“安全、优质、营养”的基础上,简化报批程序,降低动辄几万元申请费和年度使用费等方面的“准入门槛”,防止实际达到标准却无法步入“绿色”行列产品的发生。只有“三管齐下”才有可能肃清目前这股“邪风”,还食品制造和销售领域以公平竞争的氛围,让消费者所购买的食品真正地“绿”起来。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