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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帽子”变成“紧箍咒”戴了整整二十三载。上世纪80年代初由个人投资而起家的哈尔滨龙滨鞋厂为摘掉“集体”这顶“红帽子”奔走了10年至今未果。面对界定产权而遇到的重重“关卡”,厂长马树森哭诉说———
1981年由马树森个人投资组建的黑龙江省鞋业惟一一家省级先进企业,哈尔滨龙滨制鞋厂至今戴着“红帽子”整整走过了二十三载。而该厂1994年开始申请改制(摘掉“红帽子”)也已经10年,10年改制却无结果。
工厂停产、工人上访、厂房被封、资金被冻结……一个响誉全国的鞋厂怎么会变成这样?龙滨制鞋厂改制究竟卡在哪儿?而且一卡就卡了10年?记者带着诸多疑问,开始了走访。
个人出资办厂,自己找了个“婆婆”
哈尔滨龙滨制鞋厂组建于1981年。
厂长马树森出资1050元,租了45平方米民房,组建了康安龙滨鞋厂。当时怕政策变,马树森便自己找了一个“婆婆”,挂靠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街道办事处,每年上交管理费。1982年马树森个人贷款5000元,办了哈尔滨龙滨制鞋厂营业执照,并独立设了账户。哈尔滨龙滨制鞋厂在马树森的带领下,没用政府的任何投资不断地扩大企业规模,滚动发展。到了1989年,哈尔滨龙滨制鞋厂已建成办公、生产楼三座,固定资产达90多万元。哈尔滨龙滨制鞋厂的各款鞋成了哈尔滨当时家喻户晓的地产名牌,年产10余万双鞋,有100多个花色品种,鞋一下生产线就被订购一空。至1994年哈尔滨龙滨制鞋厂陆续安排待业青年600余名,上缴办事处管理费42.1万元,上缴利税306.4万元,成为地产鞋业的“领头羊”。
“红帽子”渐渐变成“紧箍咒”
1994年,随着私营企业迅速发展,哈尔滨的个体鞋厂越来越多,鞋业竞争日趋激烈,哈尔滨龙滨制鞋厂出现了危机。1994年下半年,哈尔滨龙滨制鞋厂开始亏损,第三季度亏损3万余元。经过认真分析,马树森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长期销售的关系单位,基本上都由国营商场改成了国有民营,进货渠道发生了改变,另一方面短短两年间,哈尔滨市个体鞋厂建了200多家,这些企业费用低,销售手段灵活,比哈尔滨龙滨制鞋厂这样的企业更具有市场竞争力。
最让马树森头疼的是,缺乏足够的经营自主权。1994年末,由于工厂遭受水灾,原材料被淹及外市县商业欠款单位不履行合同,导致鞋厂资金周转不灵,被迫停产。哈尔滨龙滨制鞋厂曾打报告请示挂靠的部门,要求削价处理库存,盘活资金,但是没有得到同意,资金被压住了。由此,工厂处于“停摆”状态。
产权界定:10年悬而不决
工厂停产了,马树森和职工们心急如焚。1994年11月8日,为挽救衰败局面,哈尔滨龙滨制鞋厂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龙滨制鞋厂由集体回归私营体制报告》,报告呈上去后引起了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的重视,当时主管工业的副区长对报告作了批示,道里区体改委给康安办事处发了复函,提出“根据市里有关规定,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企业可选择适当的产权形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等具体要求,成立了临时工作机构以解决哈尔滨龙滨制鞋厂的转制问题。
然而,就在马树森和全体职工热切地等待上级给企业转制的时候。有人在背后说:“马树森名誉、地位都有了,现在还想把企业弄到自己手里去;再说国家多年来给工厂许多优惠政策,企业又是广大职工共同劳动发展起来的,怎么能给马树森一个人?”再加上当时有的领导认为,这是新问题,政策性太强,弄不好会产生连锁反应不好收拾。于是,哈尔滨龙滨制鞋厂转制的事没了结果……1995年,龙滨制鞋厂全面停产。
一直到了1997年,马树森被当地一级政府调至其他工作岗位,龙滨制鞋厂的法人仍然是马树森,鞋厂也依然放假。当时,哈尔滨市道里区审计事务所对马树森进行了离任审计,确认从账面上看该厂没有上级投资及拨款,企业净资产200余万元。
马树森回忆起当年的事气愤不已:“企业从发展至今,投资者一直是我本人,企业是凭自身积累发展起来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回归私营或股份合作制理所当然。可是,有关主管部门为何卡着迟迟不给我转制?一拖再拖已经拖了10年啦!真不知道还要拖多久?如果当时鞋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转制,回归私营体制或者变为股份合作制,‘龙滨鞋’绝不会倒牌子。”看着龙滨制鞋厂一天天地衰败下去,马树森怀着痛楚的心情,一直奔走在当地各级政府部门之间。马树森认为,企业发展至今,投资者是他个人,没有政府一分钱投资和拨款。企业凭自身积累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回归私营或股份合作制是合情合理的。
对于马树森的主张,龙滨鞋厂遗留问题工作组副组长、哈尔滨市道里区贸易局副局长盛智却并不认同。他说,当时没有批准龙滨制鞋厂改制是觉得龙滨制鞋厂虽然有马树森的投资,但工厂毕竟是职工们共同劳动发展起来的,再说这么多年龙滨制鞋厂享受着国家税收政策,累计已达100多万元,说龙滨制鞋厂是马树森个人的的确不太合适。
专家:可采取股份合作制化解纠纷
龙滨制鞋厂的产权到底该如何界定?
对此,黑龙江省经济调查研究会副会长、哈尔滨理工大学教授杨文超认为,龙滨制鞋厂资金的原始积累,是马树森的个人资金,应是龙滨制鞋厂的当然资产所有者,而不能只考虑龙滨制鞋厂的经济性质。至于国家给了龙滨制鞋厂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也不能看做是国家资产。税收关系不等于产权关系。龙滨制鞋厂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形成的资产从理论上讲,应归马树森所有。在处理这部分资产时,可采取股份合作制解决,划出相当的比例列入公积金,归企业集体所有。
日前,记者来到龙滨制鞋厂时,整个厂区已变成了施工工地。据介绍,不久前,停产9年的龙滨制鞋厂被有关部门规划动迁,而与此同时,开发商已经同意给龙滨制鞋厂500万元的动迁费,并已向龙滨制鞋厂付了部分动迁费,但这笔钱在企业产权尚未明晰的情况下,却被龙滨制鞋厂当年挂靠的单位———康安街道办事处冻结,这使得龙滨制鞋厂所有权归属的矛盾日益激化,也使尽快界定企业产权工作越发显得重要而紧迫。
马树森说,今年他又多次找到区政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明确龙滨制鞋厂的产权,以寻求企业重整旗鼓的机会,但各部门对待龙滨制鞋厂改制之事的态度却依旧不明朗,界定产权之事更是一拖再拖。
原龙滨制鞋厂职工张秋云告诉记者,鞋厂停产9年来,许多职工的家庭生活已陷入极度贫困状态。这笔500万元的动迁费,既能解决这部分职工的生活问题,又使企业有了二次创业的资金。但有关部门却告诉职工,这一切要等企业产权界定后才能进行。“职工们的窘迫生活已不允许他们再无休止地等下去了!”张秋云无奈地说。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