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元柏/东方电子董事长兼总经理
通过制作虚假的财务报表,人为制造了中国“第一蓝筹股”。隋元柏于1994年初在东方电子定向募集期间,与当时负责股票发行的董秘高峰密谋,指使财务处负责人注册成立一空壳公司——烟台振东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累计购买本公司内部职工股1044万股。后盗用他人名义,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设44个个人股票账户,全部股票交由东方电子证券部掌管。自1997年1月东方电子股票上市到2001年8月间,隋元柏等人虚造公司业绩,相继抛售1044万原始股。此外,隋元柏还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向高峰控制的69个个人账户累计投入6.8亿元,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炒作,将大部分股市收益用于虚增主营业务收入。为了应付审计,隋元柏安排公司工作人员,采用私刻客户印章、粘贴复印等方式伪造销售合同1242份,合同金额17.2968亿元,虚开销售发票2079张,金额17.0823亿元。
罪名:提供虚假财会报告。
( 责任编辑:单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