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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策略的变化,将有可能成为中国基金市场投资理念发生渐变的一个触点、一个拐点。
已经有部分开放式基金减少了年度可分红次数,降低了年度总体分红规模底线。基金是值得长期投资的一种金融工具,但这种长期投资的行为不一定就非要是连续性的。分红策略的变化,将有可能成为中国基金市场投资理念发生渐变的一个触点、一个拐点。
调整后各基金的分红政策变化很大
证监会今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颇受广大投资人关注,其原文是:“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每年基金收益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收益分配的最低比例。”
开放式基金管理人今后在收益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利增大了,尤其是在每年的分红最低比例方面。为此,有些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担心基金公司今后是否会降低分红比例,少分红、甚至不分红呢?
根据对7月下旬以来新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统计来看,上述担心已经有部分成为了现实,即已经有部分基金减少了年度可分红次数,降低了年度总体分红规模底线。
按照新规则,开放式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分红政策五花八门,部分基金的分红政策甚至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次数。各只基金都约定了全年分红的次数,最少一次,最多六次,如易方达积极成长、东方龙、博时主题等基金都达到了最高数。在最低分红次数方面,只有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约定的比较严谨,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的约定是:“每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不足0.01元时,可不分配。”申万巴黎基金管理公司的约定是:“当符合基金分红条件时,每基金年度至少分红一次。”其它部分基金则是或者没有这些前提约定条件,或者与有关自述的分红原则相矛盾。
第二,比例。已有多只基金将年度总体分红比例约定调低,最少的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只有20%;其次是易方达积极成长为30%;再次是南方积极配置、天治品质优选、大成精选为50%。东方龙混合大概是75%。之所以说它是“大概”,因为它的招募说明书可能有遗漏,没有约定年度总体比例,只约定了每次分红的比例:“至多六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可分配收益的75%。”上述比例数值的降低,充分反映出了相关基金的分红态度不如以往“积极”了。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以往的“积极”都是被迫按照有关法规强制进行的。
第三,对象。上述部分基金对于分红对象的说明存在着许多不够准确的地方。除了易方达积极成长、东方龙混合、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长信银利以外,其余基金的叙述各有不足。
如,(1)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只是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但管理层的有关规定是让基金公司自己约定并公布的,虽然其中可能另有原因,但该基金在成立后的这三个多月里应该给广大投资人一个明确的说法。因此,对其就只能按照过去的规定“90%”来理解。(2)上投摩根中国优势、天同保本增值、国泰金象保本等基金约定的是对“已实现净收益”进行分配,不知道这几只基金是否考虑过当基金的净值低于面值时该如何处理?(3)南方积极成长、中银国际中国、天治品质优选就更加厉害了,对“已实现收益”进行分配。那么,暂不谈其面值如何,其“已实现的亏损”该如何处理呢?(4)国联优质成长、嘉实浦安保本混合是对“净收益”进行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妥之处。
虽然有些基金在分红的基本原则中写明了如“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等,但在具体阐述的时候又与原则矛盾,实在令人费解。
出现上述现象,存在两个方面原因。第一,就基金公司里的相关工作人员来讲,可能是能力问题、责任心问题造成了上述怪现象。如果真的是这样,相关基金公司只要加强管理,并及时修改就可以了。这是浅层次的原因。第二,是否是基金市场的参与各方已经认识到了基金分红在学术上、宣传上的“积极意义”正在淡化呢?这就是深层次的原因了。
分红政策变化的原因探析
远的不说,单是前期“9.14”小行情过后,就又有基金公司在抱怨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都较为普遍地在高位赎回基金份额了。就基金公司的角度来讲,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直接影响到了基金公司的管理费收入,当然会引起基金公司的反感、指责。但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基金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有限,很多基金的净值随着股票市场行情的结束,净值又回到了先前的起点,甚至更低,基金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没有表现出来,投资者当然要主动性地赎回基金份额,以积极投资的方法来保住胜利果实。
也许,有不少投资人会问,当市场大幅度下跌的时候,基金管理人在干什么呢?说句实话,基金管理人也都没有闲着,他们都在试图寻找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法。
但是,(1)每一只以股票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基金都有一个最低的股票持仓比例限制,从理论上讲,这些基金要时刻持有一定数量比例的股票;(2)很多基金管理人都没有那么高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准确预测出行情的发展方向;(3)即使预测到了,是否会执行,又是一个问题;(4)即使预测到了,即使准备执行了,市场也不一定就有合适的时间与空间让他们可以很轻松地心想事成;(5)目前市场行情涨跌的特点是除了极个别股票以外,其它股票基本上是在齐涨共跌,存在的区别只是幅度问题。在这样一种投资机制背景、市场行情背景之下,很多基金根本无法回避市场行情调整的风险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这不是基金公司的错。有些基金投资管理人期望通过及时地调整个股,从而在保持仓位稳定的情况下维持净值的稳定,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能是美好的“理性思维”。
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心知肚明很多风险根本无法回避;另一方面,分红对于投资者来说只是一场数字游戏,是一种名称的资产变成了两种名称的资产。因此,在分红的有关规定放松之后,新发行的基金及时调整分红政策的行为就意味深长了。
以易方达、南方、嘉实这三家绩优老公司领头,天治这样的次新公司随后,首先开始了降低年度最低分红比例标准的尝试,虽然最终上述公司的基金也有可能实际的分红比例很高,但是,这种预先调低比例的表态,隐含了很多深刻的内涵。
这些公司都积累了比较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都比较了解自己客户的投资偏好,因此做出了这样的决定。这一切,从大的道理上讲,基金公司可以有更多的资金运作,可以有机会为投资人创造更多的收益;从小的方面讲,一来基金公司可以多收取管理费,二来是顺应市场的需求,反正是客户要做差价,要赎回,要再申购的,与其指责,不如顺从、“放任”。
分红政策变化的深刻影响
中国基金市场目前的发展完全依靠开放式基金来推动。允许开放式基金自主决定年度分红约定比例这一重大政策调整,对于基金市场的影响将是深远的。
首先,从机构投资者来看,按照传统的观点,机构投资者需要基金进行分红,而且是尽量的多分红,这方面的机构,尤以资金实力异常雄厚的保险公司、大型专业投资机构为多。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已经有了一定的转变,他们的投资策略已经开始趋向于灵活。(1)对于已经很了解的老公司、老基金,他们的投资比例可能会很高,甚至达到上限;(2)对于一些新公司、新基金,他们会象征性地投资几百万元,或者一二千万元;(3)密切注意基础市场的行情动向,如果有机会就做差价;(4)最大限度地获取收益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其它缘由而因噎废食。因此,机构投资者未来在基金方面的积极投资行为将会更加频繁,股票市场因此将会有更加多的人为波动因素。
其次,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随着投资阅历的丰富,很多人已经越来越了解开放式基金净值的波动特征。虽然以前有部分投资者曾经热衷于红利再投资,但是,扩大了的份额所带来的账面数字内涵常常还会由于净值的缩水而干瘪,因此,适当的时候灵活投资也逐渐成为了他们的选择。基金公司的投资操作策略将会有相应的调整。
如果降低年度分红约定比例真的让基金公司尝到了甜头,基金公司会不会将以往的老基金的分红政策进行调整呢?
回想去年有的基金公司将分红作为宣传点,重点宣传“到点分红”、“百分之百分红”,等等。现在的这一切是一个多么大的变化!分红策略的变化,将有可能成为中国基金市场多方投资理念发生渐变的一个触点、一个拐点。
(作者任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研究中心)
( 责任编辑: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