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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由江苏省政协带队的民营经济视察小组,在走访了多家江苏知名民营企业后,于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座谈会上透露,2005年江苏省财政将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做大做强,努力打造出1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民营经济“第一集团军”(12月13日,《中国经营报》)。
笔者一开始为此项被称为江苏民企“二次革命”的政策举措叫好,但随即又有所疑问:从“横眉冷对”民企到打造百亿级民企“航母”,这种做法是不是有点冒进?民企靠政府财政支持就能实现真正的做大做强吗?
打造民企“航母”的做法是否理性值得商榷,这源于政府有关部门认识上的三个误区。一是“大即为强”的错误认识,认为民营企业的规模和销售收入上去了,企业就“强”了。二是“拔苗助长”的危险倾向,认为加大对民企财政优惠的扶持力度,即可把民企作为一股中坚力量的潜力给充分挖掘出来。三是“政绩工程”即对GDP盲目崇拜念头的隐隐作祟。
大型民营企业虽表现出较明显的规模优势,但其竞争力与成长性并不一定强。
中国社科院一份调查报告表明,我国民企50强的竞争力指数为38.3,而中小民营企业前500家的竞争力指数则为43.07.事实上,真正制约我国民营企业优势发挥和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除了投融资的问题外,更有不合理的产权结构与治理结构导致的企业较高的信任成本和信用危机,创新能力低下导致的企业获得更大市场份额和长期获利机会的丧失,人才和人力资源短缺致使企业的管理无序,可持续发展遭遇瓶颈等等。
同时不容忽视的是,过去由于偏见、政策和制度层面的歧视使民营企业饱受“次国民待遇”之苦,而当这种“苦难”结束的时候,我们却不能为了“忏悔”而对民营企业“关爱有加”。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便是资源的自由流动与配置,及企业作为独立与平等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政府政策无论对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进行倾斜都是有失偏颇的。
正如浙江大学史晋川教授所言,地方政府强势干预经济发展的思路还是没有转变,没有从发展市场经济初期形成的强势发展型地方政府转变为更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高效服务型政府,是相当危险的。
而单单就民营企业的发展来说,政府扶持为什么总是青睐大型企业呢?能够得到政府财政扶持并跻身“百亿航母”,自然是“欢天喜地”的事,那么“榜上无名”的中小民营企业除了“垂头丧气”还会怎样呢?事实上,“抓大放小”促民营经济发展有搞“政绩工程”之嫌,在各级政府视GDP为“尊神”并盲目攀比的现阶段,想通过“样板工程”来往自己脸上“贴金”,而在倾斜的优惠及扶持政策造成不公开做态势下,未得到“好处”的一些民营企业可能会加紧“跑穴”甚至与有关部门进行权钱交易,从而使得政策的实施大打折扣,而这些民营企业与政府交易成本的增加又不无限制其以后的发展。
江苏的做法并不仅仅是“个案”,我国许多省市目前都意识到发展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但却对扶持思路往往“一叶障目”。希望有关部门放弃以“优惠政策促发展”的思路,减少对民营企业看似“帮扶”,实为阻碍其发展的人为干预和干涉,从另一角度而言,民营企业需要政策放开,而不是“手把手”的帮扶,民企的强势或许应成为一种“自然现象”,而不宜纳入政府计划,更不能动辄来个打造“百亿级航母”的“大跃进”运动。□东方愚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