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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至今,北京复兴门附近一家招商银行的“公告”,让平日开朗的新华书店职员李萍一直闷闷不乐。
那则“公告”说,接到北京银监局通知,对金融机构代客户理财业务风险提示如下:金融机构代客理财业务承诺最低收益率属违规行为,由此引发的风险由投资者自担。
这使李萍为自己年初购买的5万元理财产品感到担忧。这5万元是她三年来的积蓄。她还能拿到银行承诺的2.88%的年收益率吗?
“我是签了合同和协议的,我感到受了欺骗。”李萍这么向记者说。更让她不明白的是,“既然是银行违规,干吗让我承担违规的风险?”
保证最低收益率违反《信托法》
带着李萍的疑问,记者走访了相关机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有关人士认为,近年来,各银行代客理财业务愈演愈烈,由于老百姓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不很了解,就出台了该“公告”。
这位人士认为,市场上各种银行代客理财业务,包括外币理财和人民币理财产品,凡是保证最低收益率的,都算“违规”。但对于违规的银行是否有处罚措施,以后再出现类似行为怎么处理,他表示无法回答。
11月6日,记者在中国银监会的官方网站上,看到《严禁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承诺保底的通知》。该通知除了强调上述“公告”外,还说:“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信托合同、补充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向信托当事人承诺信托财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率”。
该通知还强调,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对不得承诺保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在签订信托合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申明上述内容;信托投资公司在推介信托产品或办理信托业务时,不得暗示或者误导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率。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分析,中国银监会之所以发布该“通知”,是因为银行代理客户理财业务为信托业务,根据《信托法》及相关规定,“银行不应该承诺最低收益率”。
《信托法》是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根据上述银监会“通知”,各银行经营信托业务的应在营业场所进行公示。可记者走访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北京的几家营业网点时,并没有看到相关公示,反而看到各银行正在推出新的理财产品。
在北京国贸中心附近的一家交通银行营业点内,记者看到,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正在推出“通宝”十八号。根据其产品介绍,募集期是2004年12月4日至2004年12月14日,投资币种为美元,年收益率为2.40%。
东直门附近的一家工商银行,正在推出期限2年和3年的美元理财产品,年综合收益率为2.9%,年最高投资收益率为4.1%。
记者随后又到中信银行的网点,其业务员向记者介绍,他们代理人民币的理财业务,10万元年收益率为3%,2万至8万元的年收益率为2.88%。
在银监会“通知”之前,有媒体报道,各银行人民币理财实际收益(5万元一年期)分别是:民生银行2.66%,光大银行2.85%,中信银行2.8%,招商银行2.9%,兴业银行3%。
王小姐是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她不愿透露从业单位和个人身份。她说,银行这么做,也是没有办法,老百姓的投资理念还不开放,如果不承诺最低收益率,买的人会很少。
“就个人来说,我会选择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王小姐说,她认为中国银监会之所以发“通知”叫停银行承诺最低收益率产品,是因为银行的信托资金投资也会出现风险。根据相关法规,银行只能以实际收益率回报买该类理财产品的投资者。
“理财产品卖得比较好的一家银行支行一般有3000个客户左右。”根据王小姐的估计,北京购买理财产品的,大约有20万人,全国应该有几百万人。
银行还会兑现“承诺”吗
从单位退休后,拿多半积蓄购买了光大银行理财产品的张先生说,看到中国银监会的“通知”后,他心里产生“上当”的感觉,“如果银行的业务员把风险情况告诉我,我不会购买这些理财产品”。但据张先生说,他已经向光大银行业务员咨询了该问题,银行还会按当初的“合同”兑现“承诺”。
专门从事个人理财研究的于小东副教授,是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她说:“在一般老百姓眼里,银行是值得信任的,但银行不能借此在推广理财产品时‘违规’,更不能让老百姓承担‘违规’的后果。”
于小东认为,北京银监局的“通知”,应该说明对有“违规行为”的银行怎么处理,老百姓在“通知”之前的理财产品根据什么收益率结算,以后银行有“违规行为”要有什么处罚措施。但“通知”对这几个层面的问题都没涉及,这也是各银行继续承诺最低收益率的原因。
就在记者准备发稿的时候,李萍打来电话,她心里感觉不踏实,想提前把钱取出来。但根据协议,只有银行可以提前终止协议,她无权提前终止协议。
( 责任编辑: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