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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04年12月2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基金代码为090004,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到本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北京投资理财中心、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和上海投资理财中心等直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深圳总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518040)
深圳理财中心:0755-83195090/83195236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室(100020)
北京理财中心:010-85252345/46
上海分公司:上海市黄埔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200001)
上海理财中心:021-63513925/26
2、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以到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联合证券、银河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方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北京证券、山西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大鹏证券、长城证券、东莞证券、平安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发证券等基金销售代理机构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代销机构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 11月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11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二、日常申购业务安排
1、申购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2、申购数额的约定
投资人按金额申购基金,首次申购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追加金额为500元。
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的有关数额限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调整结果于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3、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依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水平,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最迟应于新收费办法开始实施日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和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535995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 了解基金申购事宜。
3、本公告仅对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本基金开始办理日常赎回等基金业务的日期将另行公告。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
( 责任编辑: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