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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知识产权受到侵犯,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简称"通用大宇")昨天正式提起诉讼,起诉安徽芜湖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奇瑞)违反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同时,通用大宇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奇瑞QQ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记者致电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耀,他表示,不知道被通用大宇起诉这件事,并以有事为由拒绝回答有关问题。
位于韩国仁川的通用大宇称,奇瑞的QQ车与以大宇微车Matiz为基础的雪佛兰Spark车存在着惊人的相似性。这两款产品目前都在中国市场上有售。通用大宇曾与通用汽车在华的合资企业上汽通用五菱签署了《技术许可协议》,授权上汽通用五菱在中国制造、销售雪佛兰Spark。
通用大宇表示,奇瑞通过抄袭,以及未经授权使用通用大宇的商业秘密等手段生产QQ车,却声称是奇瑞自主开发的产品。
通用大宇首席法律顾问黄德坚表示,"我们有责任保护公司和技术受让方上汽通用五菱的合法利益,保护我们产品的声誉和我们的知识产权。"
据黄德坚介绍,"我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曾努力多次,但调解工作始终未得到奇瑞方面的回应,同时,奇瑞还继续将产品出口到其他海外市场。因此,我们认为目前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一种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的合适时机。"
据来自通用大宇方面的消息,在2003年4月获悉其产品与QQ存在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后,委托专业机构对此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调查结果表明,这两款车的车身结构、外观设计、内饰设计和核心零部件几乎相同。调查结果还表明,Matiz和QQ车上的绝大多数零部件具有可互换性。而任何有关Matiz的技术从未被通过任何授权途径向奇瑞公司出售或许可转让。
黄表示,"Matiz的开发投入了高达数亿美金和成千上万个小时的人工用以产品设计、制造和测试。上汽通用五菱以及其本地的供应商在这款产品的本地生产和销售方面同样投资巨大。对于我们的权利和利益所受到的侵犯,我们要求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链接)在我国曾发生过的起诉汽车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
2003年11月,本田以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了石家庄双环汽车公司。
2004年10月末,本田与东风本田一起以侵犯CR-V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河北新凯汽车公司。
目前法院已受理了这两起案件,但还没有开庭审理。
(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