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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进程中,中国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趋势是什么?国企改制的方向是什么?国企改制和国有产权流动如何实现规范推进?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和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高峰论坛”,云集相关政策推动者、制定者、研究者以及成功实现改制和产权转让的企业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和交流。搜狐财经作为今年独家发起“国企产权改革大讨论”的媒体,协办并独家现场直播本次论坛。以下是搜狐财经从论坛现场发回的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李毅中在此次论坛上发表演讲称,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四个方面,而管理层收购(MBO)不规范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问题。
李毅中称,近年来,各地注意采用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包括改组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购重组、主辅分离业改制等,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在一些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中,仍存在不规范现象。如一些企业自己决定聘请中介结构而不是由产权持有单位聘请;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时未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而是以财务审计代替;对企业土地权估价不规范,地估土地价格,对知识产权、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不评估或评估后不入帐;对中介机构的监督不到位等。此外,对职工安置的经济补偿标准缺乏明显规定,既存在一些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也存在改革成本过高的情况。解决以上问题,要严格执行96号文件和3号令的有关规定。有些问题也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经验,不断补充、完善和细化。
二是管理层收购(MBO)不规范。目前各地在企业改制中搞管理层收购的比例不一,多的达到60%以上。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各地在实行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没有失谐经营者离任审计,管理者本人参与甚至主持收购活动;有的经营者认为改造企业经营业绩下滑,甚至虚构虚增成本和债务;有的与中介机构串通低估,隐匿资产;有的将职工经济补偿金从转让前的净资产扣掉,降低了出让价格,又无偿占用了这部分净资产。在产权转让中不进场交易或虽进场交易但提出指向管理层的受让条件;有的让客户向改制企业预付款,再由管理层借用与收购;有的以拟收购的国有潺潺或国有企业实物资产作为其融资的担保。转嫁风险;有的企业在转让前留一部分股权优惠转让给管理层和职工持有。对管理层收购,我们一意见是:管理层收购使所有权和经营权趋于合一,不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而且现有法规制度还不健全。因此大型企业不能搞,一些中小企业的探索要区别情况,在明显国有资产出资人后规范进行。具体地说,一是要严格实行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甚至亏损富有责任的管理者不得进行收购;二是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管理层不能参与;三是要进场交易、公开竞价,管理者购买股权必须同股同价;四是管理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企及国企控股企业借款,也不能用收购企业的资产做抵押向银行贷款。五是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此外,对管理者占有的股比也应有所控制。
三是国有产权进场交易还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今年以来,国企产权转让进场交易率有了明显提高,一般达到85%,但发展很不平衡,有些地方低于30%,产权交易中实行公开竞价的较少。从调查的情况看,竞价不竞价结果不一样,竞价后的出让价比评估价要高出20%左右,在产权市场建设方面,有的地区交易机构较少,一些地区又太多,大部分地区没有形成体系或网络。在规范国有产权交易方面,我们要继续严格执行96号文和3号令,并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一是切实做到进场交易,这是规范产权交易的关键,只有进场交易,才能有效避免暗箱操作;二是加大公开披露信息的力度,广泛征集受让方;三是做到公开竞价,通过市场发现交易价格,弥补资产评估的不足;四是加强产权交易市场的整合,实现联网,提高效率;五是加强和改善产权交易的监管,改善服务。
四是对改制后的企业跟踪指导监督不够。利用出售和转让产权的方式国企改制,解决了历史报复,增加了企业活力。但如果没有增量资产投入,没有引入技术、管理、资源、市场等生产力要素,企业也难以真正增强竞争力。改制后的企业应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技术改造创新,强化内部管理,还应重视改制时承诺的职工权益。政府应本着政企分开的原则,加强对改制后指导监督,不能"一改了之"、"一卖了之"。此外,改制后的企业党组织如何建立,如何发挥作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如何贯彻等都是遇到新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