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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指出,要防止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差距过大。近两年央企负责人实际平均薪酬与职工差距逐渐拉大,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与职工相差13.6倍,据报道 一些企业负责人的收入是员工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上百倍,而中航油事件主角陈久霖的年薪竟然达2350万元人民币。
国企当然应该有合理的激励机制,近年来的改革也出台了不少必要的新政策。但国企高管薪酬,究竟由谁说了算?从媒体披露的这些情况来看,某些国企资产处于管理职责不清的状态、身为企业负责人为自己制订天价薪酬的怪现象并非绝无仅有。
当然,国企负责人薪酬与其贡献应该成正比。优秀的企业家是一种很稀缺的经营管理人才,在市场经济下,越是稀缺的人才、天才,越要支付较高的价格,因此企业家的高收人中包含着一份“天才租金”。企业家的收入超过社会一般人的工薪收人,从而获得“天才租金”、有较高的月薪或年薪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任由收入差距的不合理扩大,不仅严重影响经济效率,也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国字号企业关乎公众利益,绝不能允许少数人将国家和公众利益单位化、个人化。这实际上是一种利用职务的“近水楼台”恶意圈酬行为,其危害是掏空公司净利润,最终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陈久霖问题的暴露,反映出我们远未能找到一个既能满足国企高管的合理要求,又与他们的实际贡献相匹配的薪酬管理办法。针对这种情形,关键是要建立国企经营业绩的科学确认与评价以及薪酬与职务消费的公开机制。如果把国企的收益比喻成蛋糕,国企负责人自己给自己定下高薪,就象是分蛋糕的人首先给自己切下一大块蛋糕,国家及职工只能得到可怜的一小块,这无疑是不能允许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国有企业是属全民所有。要摆正职工主人翁的位置,真正发挥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允许职工参与分蛋糕“游戏规则”的制定,而不是靠少数人的“施舍”决定职工能分得多少。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