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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1日电】
绝不等于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不作为或无所作为
在21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指出,实行稳健财政政策,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需要,目的是促进经济既快又好地发展。
金人庆说,2003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始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但也出现了部分行业投资增长过快、粮价攀升,带动居民消费品价格明显上升等问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进行了一系列宏观调控并已取得了积极成效。当然,宏观调控的成果还有待巩固,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因此,中央决定2005年要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积极财政政策的实质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当通货膨胀逐渐成为影响宏观经济发展的压力时,继续实施这一政策,不仅不利于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快增长,甚至易于形成逆向调节;不仅不利于减缓通货膨胀的趋势,而且易于加剧投资与消费比例失调程度,加大经济健康运行的风险和阻力。因此,积极财政政策应当适时转向。
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经济又并非全面过热,经济社会发展中还有农业、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许多薄弱环节亟待加强,而且没有强烈信号表明近期会发生高通货膨胀,因此,积极财政政策不宜一下子转向紧缩的财政政策。
还要看到,目前国内投资规模仍然较大,社会资金比较充裕;国际经济由持续低迷转向复苏和较快增长,将带动我国出口和利用外资增加等。这些都为调整积极财政政策、实行稳健财政政策提供了有利的内外部条件。
金人庆指出,实行稳健财政政策是包括财政调控目标方向、手段组合、方式方法转变在内的重大政策转型。稳健财政政策不仅是财政政策名称和赤字规模的调整变化,更是财政政策性质和导向的根本转化。概括地说,就是“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
金人庆强调,实行稳健财政政策,绝不等于财政政策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中不作为或无所作为。相反,财政政策要在消除经济发展中的不健康和不稳定因素、稳定宏观经济运行、巩固经济社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等方面发挥更重要更积极的作用。
中央财政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在减少国债项目资金的同时,中央财政将适当增加预算内经常性建设投资,这些建设资金及其他支出也将遵循调整结构、区别对待的原则,向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倾斜,包括支持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
此外,中央财政还将积极研究制定实施支持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进一步发展,以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促进产粮大县粮食生产等一系列财政政策措施,促进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各地区共同协调发展。
(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