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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月21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股权转变的公告。原股东中的四家券商全部撤出华安基金,取而代之的是上海市的四家大型产业集团。此举不仅符合证监会“1+1”的规定的硬指标,也让原股东的年报中增加了一笔很大的收益。
此次华安基金有90%的股权发生了变化。华安基金的公告称,本次转让中,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公司1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公司20%的出资转让给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不久前也出现了一次基金公司股权转让事件。今年11月底,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把持有的鹏华基金16.68%股权转让给上海中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获取了安信信托6500万元的收益。
年底基金公司出现股权变动已经成为家常便饭。去年年底,就有很多基金公司股东欲转让股权。最引人关注的就是中信证券很正式地发出公告,欲转让持有的25%长盛基金公司的股权。那个时候,市场上还有传闻光大证券有意出让博时基金股权,大鹏证券欲出让大成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东方证券欲部分转让和转让华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也成为当时的一大传闻。
一业内人士称,以往有公司由于财务紧张而转让股权。这暗示,年底转让股权很有可能是为了回笼资金,美化财务报表。
此次转让股权的天同证券前段时间就因为委托理财而债台高筑的状况而备受关注。而转让鹏华基金的安信信托,该公司此前处于亏损的状态,一位分析师也称安信信托此举有利于缓解该公司正常发展的资金压力。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有关人士评价,这次券商全面撤出华安基金不排除券商为归还客户保证金而落袋为安的考虑。
他同时称,“由于具有分红效应,老基金公司的股权相对流动性较好,在股东需要现金的时候,比较容易变现。”
此次股权转让也可以看作是华安基金原股东对证监会“一参一控”原则的贯彻。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而被同时废止的《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在此前也有类似的规定,这就是所谓的“一参一控”或“1+1”原则。其中的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
作为华安基金的“三朝元老”,上海国际信托称,该公司正式遵循这一原则,才考虑减持华安基金的股权,现在已经完全符合这一原则。在此之前,上海国际信托不仅凭借着30%的股权,相对控股华安,还拥有67%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公司的股权,绝对控股这家公司。
在此次股权转让之前,申银万国证券也存在同时参股两家基金公司的现象。除华安外,申银万国证券还参股富国基金16.67%的股权。
出资转让并新增股东后,华安基金的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均持有20%的股权。
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4日,当时注册资本是5000万元。上国国际信托、申银万国证券和山东证券分别持有60%、20%、20%。2000年7月,该公司第一次增资扩股,总资本扩充1.5亿元。上海国际信托、申银万国证券、山东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分别持有30%、20%、20%、20%、10%的股权,这也就是此次股权转让前的华安基金的股权状况。
华安基金就此次转让公告表示,新股东的实力雄厚,财务状况良好,有利于保持公司财务和经营的稳定。5家新股东持股比例均为20%,可以避免大股东操纵、干预公司经营或利益输送等情况。
( 责任编辑:佳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