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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开学后,身处郑州市的流动人口子女被要求就近进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接受教育,并按照一费制标准交纳学费。但是,因某些学校将流动人口子女单独编班,无法满足其家长要求插班就读的要求,部分学生又返回民办的民工子弟学校。该市纬五路二小负责人告诉记者:“学校为了这个班(流动人口子女班)做了不少工作,就是想让这些孩子能够和城市孩子一起在公办学校接受同样的教育。”
这位负责人对这些家长的做法不理解,但我能理解。在并不多掏学费的情况下,哪个家长不想让自己的孩子到城市公办学校上学?如果他们没有在师资配备、设施利用、关照程度等方面感到难以承受的冷落和歧视,他们是绝不会再回到各方面条件都很差的民工子弟学校的。很明显,他们这样做,既是在享受教育公平的希望破灭后无可奈何的选择,也是一种悲壮的反抗。
政府强制让流动人口子女到公办学校上学,就是为了打破教育机会的不公,可学校接收他们后又来个单独编班,这岂不是在制造新的不公?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
在笔者看来,学校这样做多半与这些孩子的学习成绩较差有关。但流动人口子女成绩差,其原因不是他们自己造成的,而是不公平的教育投资造成的。几十年来,长期大吃“偏食”的城市公办学校应该为此感到内疚,应该用“立功赎罪”的态度对他们更加关心才对,哪能做这样错上加错的事情呢?
学校可能还有一个借口,就是多数城里人害怕那些孩子的“土气”和“穷气”沾到了自己孩子的身上。这更不对。在上述新闻中,老师们说流动人口子女在学习上更刻苦,守纪律,独立生活能力强,这方面难道不是城里孩子的榜样?要知道,社会是一个平衡、和谐的系统,如果人为地造成一部分人缺乏应有的教育,将来受害的绝对不只是这部分人,自认为是上流社会的人士也不会从中得到好处!
不论是因成绩的不同将孩子们分班,还是因原籍贯的不同将孩子们分班,都是违背教育公平的歧视行为,某些公办学校的这种做法必须尽快纠正。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