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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国内汽车市场上掀起一阵外观“酷似”旋风。将芜湖奇瑞的QQ与上汽通用五菱的雪佛兰SPARK、河北双环的来宝与本田的CR-V、通田汽车的阁萝与上海大众的POLO、河北双环的CEO与宝马的X5、比亚迪的F3与丰田的花冠“捉对”摆放在一起,人们不难发现,“捉对”摆放的车子局部外观甚至是整车外观都“太像了”。
普通消费者一眼就能发现的问题,有巨大利益相关的汽车生产厂家当然不会漠视。截至目前,通用大宇告了奇瑞,本田起诉河北双环。不管官司最终谁输谁赢,部分民族汽车制造企业都已卷入了跨国知识产权纠纷,对其形象、产销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在所难免。
对照近邻韩国汽车工业发展成长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国内一些汽车制造企业目前所面临的“窘境”,是进行自主开发初期极易遇到的“烦恼”。民族汽车制造企业究竟有没有模仿别人的外观,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者侵权,这需要证据说话、法律判定,在此无须赘言。应当强调的是,没有任何再创新和消化吸收的模仿就是抄袭和偷窃。
一项调查表明,现阶段,国内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在购车时会将车子的外观看得很重要,这也许是目前一些生产厂家大搞汽车“模仿秀”的根本原因。通过外观模仿,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厂家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在短期内赚取大量利润,借以完成资本积累。这种投机取巧的做法短期看上去“利大于弊”,但对中国汽车工业的长远发展却是弊大于利。
在外观“模仿秀”这个问题上,不少人潜意识中常犯的错误是:因为我们要鼓励自主开发,所以应当允许外观模仿;因为我们要保护民族汽车工业,所以应当对“模仿”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模仿的是“老外”的产品,所以谁对谁错并不重要……而实际上,国产车的自主开发是绝没有“近道”可走的;国产车要走的自主开发道路也绝不等同于简单的外观模仿;当本田CR-V、雪佛兰SPARK分别在湖北和柳州国产后,跨国知识产权纠纷涉及的利益其实都是国内企业(独资与合资)的利益,是左手和右手的互搏。
谈到民族汽车品牌搞自主研发的正面典型,人们自然会想到红旗这个“老典型”。近日,经过近四年潜心研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红旗混合动力轿车在中国一汽诞生。这是一汽继去年与国防科技大学联合研制成功红旗无人驾驶轿车后,在自主品牌轿车向高科技发展上的又一重大突破。混合动力技术是未来一段时期内,汽车动力技术革新和发展的新方向。“老红旗”在这方面能有新突破,足以证明这个民族汽车品牌“心仍未老”,仍然在自主开发的道路上坚持前行着。这种踏踏实实的工作,才真正是民族汽车工业自主开发的希望所在。
再以轰动一时的丰田告吉利侵权案为例,官司当时是吉利打赢了,但是吉利在自主研发道路上的取得的“胜利”却不是法院判决所能给予的――官司结束后,吉利宣布使用其汽车研究院自主开发设计的“汽车心脏”:MR479Q发动机,不再使用丰田的8A发动机。说到底,民族汽车制造企业依靠自主开发能力取得的这种进步才是问题的关键,这比打赢一场知识产权官司或者仅靠“外观模仿”发一笔横财更有积极意义。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