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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文章对收容制度提出质疑,并探讨了废除收容制度的障碍。国内的收容制度,本来只是针对乞丐,但在执行过程中,被各地用来普遍地针对外来劳工。这是某些既得利益团体在作怪的缘故。
舆论的注意力不应该被分散。整个事件的症结,不是某个大学毕业生被打死,不是个别执法人员要文明执法,不是收容制度要规范化,而是应该废除收容制度,并以法律保障公民在境内迁徙不受任何地方保护主义的刁难。
进一步说,大批农民向城镇迁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前提,还是经济发展的结果。中国将来若能雄视天下,不会是因为农业,而只会是因为手工业、商业、甚至金融业。高兴也罢,不高兴也罢,我们得接受这个现实。
农业不是中国的强项。“地大物博,资源丰富”说多了。澳洲的矿山,含铁量可以达到90%以上——所谓资源丰富,可以有这样的含义;美国农民只是“小猫几只”,不仅供养了本土居民,还常年有大量农产品出口,这是托天与地的鸿福了。
相比之下,中国虽然幅员辽阔,但可耕地面积并不可观。各自为政的生产规模、挥汗锄禾的生产水平,基本上一如既往,离“现代化”有相当大的距离。还有不恰当的农业政策,也产生了不少问题。这当然只是一笔带过。要了解实际情况,毫无疑问,得谦虚地请教农业专家和基层干部。
我的异议只是:所有这些农业弱势,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都应该理解为“中国农业的成本高”,而不是相反,不是一些“三农”问题权威所理解的“成本很低”。这是意味深长的分歧。
他们之所以认为中国的农业成本很低,主要是因为看到中国农民贫穷,要求的工资微薄。工资微薄,想当然就是成本低。但成本的概念不是这样。成本是你为了达到目的,所不得不付出最大的代价,不得不丧失的最大机会。
一个男人想生小孩,成本是很高的,即使他要的报酬很少,甚至分文不取;同样道理,想在中国的土地上达到美国农业的生产效率,成本也是很高的,即使农民收取的报酬可能很低。成本的概念,首先得与产出相联系,以效率的标准来看。
成本还得从丧失机会的角度看。成本就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就是成本,两者没有区别。我童年时认识一位中英混血的长辈,在英国学飞机设计,后来回到国内定居,适逢文革,只能在中学教英文,每月工资虽然只是40元,但他教英文,成本何其高!
道理就是这样:教英文的工作是一样的,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机会,于是各人的成本就不一样。只要机会有变,成本就有变。农民还是那些农民,农地还是那些农地,但改革开放的成功,改变了农民的机会,也就提高了务农的成本。汹涌的民工潮,说明一个事实:务农的成本越来越高,而不是越来越低了。
有一种普遍的主张,就是既希望把土地分给农民,又反对土地的自由买卖和流转。其潜台词是:中国农业规模不能减,农民人数不能少;农民能且只能附地而生,所以要把土地分给农民;但不能允许土地使用权的自由买卖和流转,否则土地就迟早落到资本家、企业家等“强势集团”的手上,农民就失去“基本的生存保障”。
然而,只要看到中国农业在国际上的相对劣势,看到中国工业在国际上的相对优势,只要理解了成本的正确含义,就不难看出这种主张的古怪之处——要八亿农民继续附地而生,何止是一相情愿,简直就是与经济发展的洪流作对。
我当然赞成尽快明晰农地的产权。从经济效率的角度看,土地分给谁都不要紧。分给懒人可以,分给傻瓜也可以。不管是懒人还是傻瓜,只要他确实可以行使土地产权,那么土地就迟早会落到最合适的人手上。可能是大财主,那又何妨?
土地第一手分给农民,当然好。分给他,他就得到了,是从无到有的得到。他可以自己耕作,可以请人代耕,还可以出租,甚至出售。但无论他如何处置,都不改变他分得土地的事实,都不改变他处境得到改善的事实。他或许转身把土地卖了,那只能说明钱对他来说更重要。
大势是:中国农业规模缩小,工业规模剧增,劳动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只要不弄得太繁琐,把土地分给农民是可取的,既可让农民得到一点财富积累,又可让土地的农工用途转移得到产权保障。认为农民永远是农民,不得不附地而生的想法,已经不合时宜。
( 责任编辑:周克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