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授
国有企业非国有化非常必要性。首先,政府没有能力做好股东角色,没有能力挑选合格的人才来管理企业,也没有能力约束企业管理者,在目前我国政府不可能更换的前提下,只能把国企出售给私人,否则只能不停地侵蚀国企资产,国有资产流失。其次,目前衡量我国国有企业效益的有效标准是比较国企与私企的竞争能力,处于垄断状态的国企的经营状况不能证明国企的竞争力,国企效益要真的好,竞争必须充分,在它们旁边必须存在强大的私有经济竞争,建立私有经济具体有两种途径:其一,私有经济借助自有资本或者国外资本迅速成长;其二,国有经济转变为私有经济。在中国目前环境中,必须有很大一部分国有经济转变为私有经济,才能够建立起强大的私有经济。不必讨论为什么“非国有化”的原因还在于,中国在这条路上已经走了很远,绝大部分中小型国企已经改制,一半以上大型国企也已经部分实现了改制,在这样的形势下,再是否应当进行产权改革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何况这已经成为执政党和政府现实的政策内容。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为继续的产权改革建立法治框架和法治环境,以规范继续进行非国有化为主导的产权改革,提高公众对非国有化方式的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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