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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关于召开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04年12月17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向各董事发出。
    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4年12月27日在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待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5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邹广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一表决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
    因公司五届董事会三年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组建第六届董事会,经各法人股股东推荐,董事审议通过。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郭振英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林凌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苏重基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李成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黄顺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黄工乐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赵德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蒋国俊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伍康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毛明坤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曾强国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邹广严、黄工乐、金群、将国俊因系关联董事而回避,由其余的7名董事参加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组建四川江油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有关详细情况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郭振英、林凌、苏重基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附后):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邹广严先生辞去董事长职务并推荐黄工乐先生为董事会临时召集人的提案报告:
    (一)公司董事长邹广严先生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
    (二)鉴于公司五届董事会三年已到期,而新的六届董事会尚需一个月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能组建。为了使公司正常运作不受影响,建议在六届董事会组建期间推荐黄工乐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临时召集人。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二00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见公司关于召开二00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黄顺福:男,4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四川省计经委工业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四川省秀山县副县长,四川省轻工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四川省雅安地委副书记,四川省轻工总会副会长、会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书记,四川省交通厅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四川省第八届省委委员,四川省南充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振英:男,67岁,中共党员,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委员。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局长。
    林凌:男,78岁,中共党员,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四川省学术带头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学术顾问,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科技顾问团顾问,重庆市政府、科技顾问团顾问。曾任四川省委政研室处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兼职委员。
    苏重基:男,46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大学兼职教授。曾任四川省财政厅办公室秘书、副主任、主任,成都市财政局副局长,四川省甘孜州副州长,四川省物资厅副厅长。
    李成玉:男,62岁,大学文化,学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电力局电力建设公司技术员、工程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四川电力局建设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四川电力局副局长。
    黄工乐:男,59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公司董事、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任南充地区棉纺织厂副厂长,南充地委委员兼地区经委主任、党组书记、市委书记,四川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厅长、党组书记,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总经理。
    赵德胜,男,50岁,中共党员,学历:研究生。曾任:四川仪陇县经委副主任、南充地区建设银行副行长、广安地区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南充市建设银行行长、党组书记,南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蒋国俊:男,40岁,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嘉阳电力公司董事长。曾任电力部西南电力设计院电务处副处长、工程处处长兼设计总工程师、院长助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能源部经理、副总经理。
    伍康定,男,51岁,中共党员,学历:研究生。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工厅一处副处长、四川省计划委员会能源处处长。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毛明坤:男,58岁,高中文化,经济师。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级调研员。曾任信贷科副科长、科长、副处长、资产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职务。
    曾强国:男,45岁,大专文化,工程师。现任成都铁路分局多元经营(集团)公司总经理。曾任成都铁路分局广元车务段办公室主任,成都铁路分局江油车务段副段长、段长。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郭振英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成玉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林凌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苏重基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郭振英,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郭振英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成玉,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成玉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凌,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林凌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苏重基,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苏重基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投资组建四川江油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参与投资组建四川江油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油第二发电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2004年10月27日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对拟参与投资组建江油第二发电公司的事项进行了汇报,听取了董事的讨论发言。我们认为,该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的主营更好的向电力方向发展,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提高,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此投资事项提交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郭振英 林凌 苏重基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拟投资组建四川江油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参与投资组建四川江油第二发电有限公司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已在10月27日的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上就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等有关情况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汇报。
    二、2004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了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公司11名董事出席了会议,5名监事和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全部董事在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审议了本次关联交易提案。在审议表决以上关联交易提案时,与此有关的关联董事都遵守了回避的原则,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赞成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提案,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现象。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产业构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使公司主营业务进一步向电力方向拓展,利于公司将来业绩持续稳定提高,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郭振英 林凌 苏重基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