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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6日生效,根据《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诺安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基金持有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获得的当期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22日为非工作日,则收益结转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当前累计收益的首次结转时间为2005年1月24日(2005年1月22日为非工作日)。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其投资收益状况,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在线查询其基金账户的当期累计未结转收益。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1月24日对本基金自2004年12月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1月24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04年12月6日起至2005年1月2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1月24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1月24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月26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1月2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月26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5年1月24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4年1月24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2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83026888;
3、中国工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0日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