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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4 年5 月21 日生效。
二、重要提示
(一)本次基金募集的核准文件名称为:《关于同意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40号),核准日期为:2004年3月24日。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4 年11 月2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4 年9 月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设立日期:2003 年12 月9 日
3、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4、办公地址:同上
5、法定代表人:刘德树
6、注册资本:人民币1 亿元
7、办公电话: 0755-83026688
8、联系人:魏红
9、股本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刘德树先生,董事长,195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裁。
秦维舟先生,副董事长,1956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北京中联新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昌维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先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
江彪先生,董事,1964年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海南科技工业公司总经理、深圳金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新纪元物资流通中心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欧阳文安先生,独立董事。1937年生,工程师。历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书记、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秘书长、北京国际电气工程公司董事长、北京国际电力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
朱秉刚先生,独立董事。1941年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石油部计划司副司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计划局局长、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咨询中心副主任。
陆南屏先生,独立董事。1941年生。历任新华社香港分社办公厅综合处处长、办公厅副主任、国际问题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副局长。
2、监事会成员
陈国钢先生,监事。1959年生,会计学博士。历任美国农化集团公司财务经理、中化国际石油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财会本部副部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
曹冈先生,监事。1944年生,教授。先后在北京工商管理专科学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经济学院、北京轻工业学院和北京工商大学任教。担任过会计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等职务。198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易军先生,监事。1971年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先后在农业银行广东顺德市分行任外汇交易主管、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研究员、国海证券公司高级研究员。现任本公司研究部总监。
3、高管人员
姜永凯先生,总经理。1964年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部总经理、上海新纪元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2年10月,任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负责人。
王铁林先生,副总经理。1967年生,工学硕士,工程师。曾任中国工业机械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机国际招标公司第三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奥成文先生,督察长。1968年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曾任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2002年10月开始参加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工作。
4、基金经理
陈晶光先生,1968年生。1992年毕业于安徽省教育学院数学专业,1995年毕业于南开大学金融系货币银行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5年7月至1998年7月任南方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7月至2000年8月任南方证券公司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助理;2000年8月至2003年9月任南方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总部副总经理。现任职务为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监,并担任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之一。
赵永健先生,1972年生。199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6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职于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证券投资部投资经理、国泰君安证券香港公司研究经理、业务董事等职;2002年6月至2003年9月任民生证券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职于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担任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之一。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名单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构成。委员会主席由公司总经理姜永凯先生担任,委员包括:王铁林先生,副总经理;陈晶光先生,基金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监;赵永健先生,基金经理;易军先生,研究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托管人
1、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2、设立日期:1984年1月1日
3、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5、邮政编码:100032
6、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7、注册资本:1710.24 亿元人民币
8、办公地址:同住所
9、电话:010-66107333
10、传真:010-66106904
11、联系人:庄为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本公司在深圳和北京开设两个直销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深圳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层
电话:0755-83026888
传真:0755-83026677
联系人:辛芳莉
2、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大成大厦12A04室
电话:010-66419318
传真:010-66419316
联系人:李浩林
(二)销售代理人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田耕
电话:010-66107900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顾文松
电话:021-62580818-177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胡洁静
4、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新中街68 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联系人:金芸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联系人:陈忠
7、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8、广发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联系人:肖中梅
9、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9?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141
联系人:曾兴华
10、汉唐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24、25层
法定代表人:吴克龄
电话:0755-26936207
联系人:姚文强
(三)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13号兴业银行大厦19-20层
联系人:魏红
法定代表人:刘德树
电话: 0755-83026688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西街贡院六号E座9层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涌涛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联系电话:010-65171188 010-65176811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罗国基
经办注册会计师:葛明、金馨
六、基金名称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七、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八、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主动投资的理念下,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取得超额利润,也就是在承担市场同等风险的情况下,取得好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收益水平,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兼顾当期的稳定回报以及长期的资本增值。
九、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界定为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投资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为所有在国内依法发行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A股。债券投资的主要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回购、短期票据和可转换债。现金资产主要投资于各类银行存款。基金债券和股票的比重根据基金管理人对市场的判断灵活配置,目标配置比例为:股票65%,债券30%,现金5%。原则上可能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45-75%,债券20-50%,现金5-10%。
投资对象将根据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以优质债券和估值偏低并且具有一定成长性的行业领先企业为主。
在本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达到上述比例限制。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投资策略。在类别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关注市场资金在各个资本市场间的流动,动态调整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配置比例;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注重把握中国经济结构及消费结构变迁的趋势,关注各行业的周期性和景气度,实现行业优化配置;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借助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在深入分析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基础上,挖掘价格尚未完全反映公司成长潜力的股票;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实施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收益率溢价策略、个券估值策略以及无风险套利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贯彻基金管理人的“核心企业”投资理念,具体投资策略如下:
(1)类别资产权重的确定
基金管理人关注各资本市场间的资金流动对股票市场景气度的影响,并在对比股票市场的市盈率水平、股息率水平以及评估股票市场的政策风险后,决定基金的股票仓位比例。
(2)行业/风格权重的确定
基金管理人对行业/风格权重的确定主要通过把握经济结构及消费结构变迁的趋势,并在行业周期性分析及行业景气度分析的基础上,形成对行业/风格的投资建议并确定其在股票组合中的权重。
行业周期性及景气度分析主要包括:分析行业的库存、销售额、销售利润率以及上下游行业的库存、销售额、销售利润率,对行业所处的周期及景气度做出判断。
(3)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辅助下的个股选择
经济发展的历史证明,经济增长的动力80%往往来自于20%的领先行业和核心企业,同时证券市场上涨过程中80%的动力也往往来自20%的核心股票;与此相适应的是,80%的研究支持应该集中在最值得研究的20%的核心企业上。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程序及投资研究系统应该有足够的自适应力,将投资研究力量自动调整到这20%的核心股票上。
基金管理根据这一“核心企业”的投资理念,开发出“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该系统的目的在于筛选出行业中的强势企业。
a.关键因素选股模型(Key Factor Model)
关键因素选股模型的选股理念在于:各个行业具有不同的特性,不同的行业中,获得成功的企业需要不同的核心竞争力,也表现出不同的指标特征,基金管理人将这些指标称为基金管理人选股的关键因素。关键因素选股模型就是根据不同的行业特性,选择不同的关键因素进行股票筛选的方法。关键因素选股是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中对全部股票进行的第一层筛选,将选择出40-45%的股票。这一模型是个多因素模型。
b.核心竞争力分析(Core Competence Analysis)
对于根据关键因素选股模型选择出来的公司,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将辅助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人员进入第二轮的筛选,选择出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这一轮筛选中主要关注如下几个方面:
关键因素表现优异的公司是否利润方面同样表现优异:利润方面表现优异的含义指的是公司利润表现持续地比行业内所有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高,这里基金管理人观察的是ROE、毛利率水平、净利率水平、经常性利润增长率等常用的利润分析指标。
商业模式持续性分析:这是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中最关键的一层分析,也是主观性最重的一层分析,需要研究员理解上市公司取得成功的商业模式,并判断该商业模式在该公司继续扩张的时候是否容易复制,或者根据现有的趋势及行业信息判断该商业模式还能否适用。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在基金管理人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评分系统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管理层稳定、信息透明、控股股东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不良记录、关联交易符合“三公”原则、内控机制符合监管逻辑等。
以上两层筛选构成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通过这两层筛选的股票,形成基金管理人的备选股票库。这一备选股票库在经过估值、调研以及时机选择后,将进入基金的投资组合。
c. 股票估值模型
①估值指标
PEG是基金管理人的估值模型第一选股指标,但是对于某些行业,基金管理人也会选择更有效的指标,例如,有线电视网络行业基金管理人会使用EV/EBITDA以及单位用户价值等指标。
PEG中的P/E根据当前的价格以及当年的预测利润计算,增长率G根据未来3年的预测年均增长率计算,PEG越低越好。
②行业分析
行业分析包括行业周期及景气分析,还包括行业竞争结构分析,这些分析的结果并不形成新的评估指标,而是会融入到对PEG的估计中。尽管如此,在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中,还是会根据行业的整体库存情况、应收账款变化以及产品价格波动判断对行业目前所处的周期阶段及景气情况形成文档记录。
对于垄断性行业,行业分析的目的是预测产品提价的能力及实施的可能性,分析结果同样会体现在PEG的估计结果中。
行业竞争结构分析主要根据波特(PORTER)的行业竞争5要素分析行业的竞争结构是优良的还是恶劣的,并形成一个评分结果。行业竞争结构优良的企业,基金管理人会比较放心,使用较乐观的估值指标;对于行业竞争结构恶劣的企业,基金管理人会对估值指标打一定的折扣。
经过以上三层的筛选,预计可以筛选出10%的优质企业,形成本基金的核心股票库,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调研,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与模型中做的估计是否相符,并经过基金经理的时机选择后,就可以进入基金的投资组合。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将实施利率预测策略、收益率曲线模拟、收益率溢价策略、个券估值策略以及无风险套利策略等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
3、投资决策基本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基金资产配置方案,并根据市场形势对资产配置方案进行调整;
(2)研究部在诺安核心竞争力分析系统的辅助及指引下,构建核心股票库,并对该库中的核心股票进行持续跟踪调研;研究部为投资管理部提供股票及债券的投资决策支持;
(3)基金经理在投资管理部总监领导下,借助研究部门研究报告的支持,拟订行业配置策略、个股选择策略以及债券投资策略;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管理部提交的策略报告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相应决议;
(5)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及授权,基金经理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室执行;
(6)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投资管理部;
(7)监察稽核部定期进行基金绩效评估,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综合评估意见和改进方案;
(8)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识别、防范、控制基金运作各个环节的风险全面负责,尤其重点关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状况;监察稽核部重点监控基金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十一、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评价基准采用中信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评价基准采用上证国债指数,整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按资产配置比例加权的复合指数:65%×中信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是平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属于混合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
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04 年9 月30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构成表
2、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构成图示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四)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五)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期末其他资产构成
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四、基金的业绩(11月21日)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一)诺安平衡基金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诺安平衡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本基金2004年5月21日成立,自成立起至披露时点不满一年。
十五、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基金费用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下调前述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
2、 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3、转换费用
关于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之间转换的费用等事宜由管理人届时另行公告。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成立前所产生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六)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对部分基金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它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 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如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4 年10 月15 日的修改,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4 月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编制要求,对原招募说明书的格式与内容进行了调整:
(1) 重新编制了“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部分;
(2) 增加了“基金的业绩”、“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三个部分;
(3) 删除了“开放式基金认购安排”、“基金的设立”、“基金成立”等与首次募集有关的特定内容等相关部分,将“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更新为“相关服务机构”;
(4) 删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与义务(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部分;
(5) 删除了“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摘要”、“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转换和冻结”、“基金的转托管”和“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用”部分;
(6) 按照《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顺序排列了招募说明书的各部分内容,将原“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入“基金管理人”部分。
2、在绪言部分将本招募说明书编制的法律依据明确为《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重新规范了一些表述,将“基金契约”改为“基金合同”,“基金单位”改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持有人”、“基金单位持有人”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等,在释义部分新增“《基金法》”、“《销售管理办法》”、“《运作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名词解释,明确“招募说明书”包括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4、根据《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的要求,规范了招募说明书的“重要提示”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的“重要提示”的陈述,并说明了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及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的截止日期。
5、在“基金日常申购与赎回”的“(三)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期及时间”中,明确了本基金已经正式开始办理包括日常申购、赎回在内的各项基金业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对原招募说明书相应部分的修改有:
(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取消赎回处理”,修改为“如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 则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自动延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中,“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扣除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收取的注册登记费用后的余额归基金资产”,修改为“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额的0.5%,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6、更新“基金管理人”部分中的“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删除“经营业绩”。
7、更新“基金托管人”部分中的“基金托管人概况”,增加“主要人员情况”和“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8、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汉唐证券为销售代理人。
9、“基金的投资”部分增加“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根据现行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格式进行了调整,并根据《运作管理办法》等现行法规的要求对“投资限制与禁止”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10、在“基金费用与税收”中,将基金费用分“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两类分别说明,并增加“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的具体内容与费率调整的方法。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11、“基金收益与分配”中“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将原招募说明书中“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修改为“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
12、“基金的财产”部分根据现行法规的要求对相关格式与内容进行了调整和增添。
13、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更新“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并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原招募说明书中相关信息的披露时间进行了调整。
14、“基金的终止与清算”部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内容做了相应调整。
15、在“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基金合同》的修订,修改了基金合同中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关内容,上述改动已经托管人同意,并报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对本部分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和基金合同变更和终止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16、丰富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内容。
十七、签署日期:
2004 年11 月21日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 年12 月31日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