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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中国反通信倾销第一案”的光纤反倾销案历经一年半的博弈,终于有了最终结果。
1月1日,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96号公告,最终裁定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存在倾销。为此,商务部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46%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看到“(从美、日、韩进口的光纤)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个结论,一直承受着行业萧条和国外光纤倾销双重压力的国内光纤生产企业无疑能够稍稍地喘一口气。但是本次终裁似乎也暗藏玄机,那就是对全球光纤行业第一巨头——美国康宁公司的裁决:“因美国康宁公司终裁倾销幅度为1.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7条规定,属于微量倾销幅度,免于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康宁是中国光纤行业发动此次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该公司也是应诉最积极的被调查对象。在2004年早些时候,记者甚至听到有“如果康宁抗辩成功,那么整个反倾销就等于无功而返”的说法。
对此,中方企业代理律师贺京华对记者表示,国内光纤企业打算近期举行会议,就终裁结果进行讨论,在此之前,不便发表评论。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