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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4年12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17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登载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 w w w. e f u n d s. c o m. c n)上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名称: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17号文
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目标: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回报。
投资范围: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不包括可转换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以及经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理念:主动判断短期利率变动,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构,积极把握市场套利机会,稳定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成熟的指数或其他指标作为本基金类型的业绩基准,因此本基金在考虑到目标客户构成和资金来源性质的基础上制订了此基准。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市场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风险管理工具:本基金管理人利用易方达基金投资绩效与风险评估系统,对投资组合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并针对各类风险,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与流程。
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元。
销售对象: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销售渠道:本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的网点公开发售。
预期募集规模:本基金不设定发售规模上限。
认/申购费率:本基金的认/申购费率均为零。
赎回费率: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认/申购最低金额:通过基金代销机构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或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或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或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最低赎回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基金份额。
基金帐户最低保留基金份额余额:50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15个工作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管理费率(年费率):0.33%
托管费率(年费率):0.10%
销售服务费率(年费率):0.25%
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通过每日计算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元。
基金收益公告:每开放日的次日披露该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日收益和基金七日收益率。
基金的收益分配:本基金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收益,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不满1个月时可不结转。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它机构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详情敬请参阅登载在2004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 w w w. e f u n d s. c o m. c n)的《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责任编辑:姜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