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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经济学家吴敬琏日前撰文,对我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进行剖析。
文章说,
长期以来,总有人用"金钱是万恶之源"的理论解释腐败,将其说成是市场化改革的产物。这种说法是完全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经验表明,推进市场化改革恰恰是扼制腐败的基本途径。
文章指出,不论是西欧早期"重商主义"时代的特权寻租,还是美国"镀金时代"的"强盗贵族",以至于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的腐败,都是与市场发育不良和行政权力垄断资源配置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上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经济学界就对当时最主要的腐败现象--"官倒"--进行过深入分析,并且得出了现在看来依然正确的结论:"官倒"们之所以能够靠"倒"物资调拨批文发财,是因为这些领域的交换还没有市场化,而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各种商品的市场交换放开,就基本没有人能够靠"倒"发财。所以,吴敬琏指出,以往的经验已经足以揭示腐败现象的根源何在。
既然源头已经清楚,为什么腐败问题目前迟迟得不到解决?从早期的商品差价寻租,到最近十年的要素寻租,包括土地批租、金融腐败和公司上市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等等。文章认为,其关键还在于市场化改革努力受到了抵抗和反对。
文章以行政审批为例,指出实施《行政许可法》以后,现在的实质性审批与比五年前相比,其结果丝毫不能令人鼓舞。因为拥有"设租"、"造租"权力者利用权力竭力保持原有的行政许可,甚至改头换面地设立新的行政许可,以掩饰自己的"设租"、"造租"行为。文章并指出,所谓"市场化导致腐败、要靠加强行政管理来加以控制"的说法,就是某些权力者对自己这种行为最常用的辩护辞。
基于此,吴敬琏认为,要从源头上铲除腐败,必须保证以下几点:尽量减少行政审批,限制行政许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实行信息公开,把必要的行政许可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而政府则应加强以下方面的作用:消除对改革的阻碍和反抗;设立各种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执法体系;保持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提升市场和弥补协调失灵;四是努力保持机会均等和社会公正。
(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