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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和调整(以下简称合同变更),是指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进行变更和调整。
一、合同变更基本条件
1. 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新设定的符合银行规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
2. 借款人必须还清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
3. 办理合同变更涉及的公证、律师、抵押登记(备案)、保险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 借款人必须有履行合同变更后归还银行贷款本息的能力;
5.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还款方式变更,除应符合上述合同变更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剩余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上;
2. 符合工行统一规定的还款方式。
三、抵押物变更,除应符合上述合同变更基本条件外,新设定的抵押物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产权明晰,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完全产权;
2. 没有设定其他抵押,不涉及其他债务纠纷;
3. 经过评估后,贷款余额与抵押物评估价值之比符合我行规定;
4. 属于原购低价房换高价房的,贷款金额不变;属于高价房换低价房的,新购房的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之比不得超过原购房的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之比。
工行工作人员收妥相关资料后,将尽快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还材料,不予受理;对同意合同变更的客户,我行将通知并协助您办理变更手续。
来源:[中国工商银行网站]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