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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定义
“个人购汇”全称为境内居民个人因私购汇业务,是指境内居民个人因指定范围用途而向银行申请购买外汇的业务。
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持中国护照的中国自然人(以下简称“客户”)。定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购汇,仍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授权银行办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的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同胞不适用本规定。
个人购汇种类
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自费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境外培训、被聘工作、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出境定居、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国际交流、外派劳务、其他(如支付外币考试费、报名费等)。
购汇时所需证明材料及指导性限额
1、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不含边境游和自费留学):包括居民个人因私出境旅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其他出境学习、外派劳务等。
(1)证明材料:客户需提供书面申请、护照、有效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购汇指导性限额:凡其签证上标注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含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
2、边境游的购汇:指客户通过边境口岸前往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按外汇局规定的边境口岸)时的购汇。
(1)证明材料:“边境地区出境旅游购汇申请表”、参加边境旅游的客户已办妥签证的因私护照或边境旅游通行证、身份证或户口簿。
(2)购汇指导性限额:每人每天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但每次边境旅游购汇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等值500美元。
3、自费留学所需的购汇:包括所有自费出境学习人员的购汇。
(1)证明材料:客户需提供书面申请、护照、有效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购汇指导性限额:
A、凡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且每学年购汇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按照证明材料上所列金额售汇;对超过等值2万美元的,经外汇局审核后,可按照外汇局核准件金额购汇。
B、对不能提供学费、生活费证明材料的,凡其签证上标注的出境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3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每人每次可向银行购汇等值5000美元。
4、没有实际出境行为的购汇:指居民个人并未出境,但因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境外邮购等事由需购汇。
(1)证明材料:客户需提供书面申请、护照、有效签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
(2)购汇指导性限额:每人每次等值3000美元。
个人购汇流程图
特别提示
1、如果您兑换的外汇超过规定标准,应持上述的证明材料到当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经批准后,可凭其核准件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我行办理购汇业务。
2、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我行在售汇时只向您提供一种外汇。如需要其他币种,您可于购汇后继续在我行兑换。
3、为充分满足您的需求,您在购汇后可将所购外汇转换为汇票、旅行支票、信用卡等多种结算方式携出境外,也可以提取外币现钞,但提取外币现钞金额不得超过等值2000美元(含2000美元)。但自费留学项下学费、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费用只可直接由银行汇往相应的境外学校、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的帐户,不得提取现钞。
4、遵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我行在为您办理售汇业务后,将在您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备注页上加盖银行因私售汇业务供汇专用章。
5、您在购汇后应注意保存相关的收据、发票等资料,以便下次购汇前办理核销手续,确保您顺利购汇。
( 责任编辑:郑宇 )
来源:[中国建设银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