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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报讯通讯员郭京霞 记者彭信琼记者昨天上午获悉,市一中院受理了一起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骗取保险费达1800万元的合同诈骗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泉山今年42岁,系北京市无业人员。陈泉山伙同他人于2002年1月、8月,采取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工作人员、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保险”险种、使用伪造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市朝阳区支公司印章、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等手段,先后骗取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保险费人民币975万元、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保险费人民币850万元,共计人民币1825万元。被诈骗款项至今未归还。
检察机关以陈泉山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中院将于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