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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印度洋的海啸造成了惨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尽管国际社会伸出援手,但受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仍面临巨大压力。
灾难发生后,如果单靠财政救济或社会援助,对受损方而言,不仅被动,而且所获支援也相对有限,因此还需要借助保险等有效的商业手段来抗灾减损。一旦类似的灾难降临我国,我们的保险业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就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与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
如果海啸发生在我国,即便你投保了财产险,也可能得不到赔偿。因为我国的财险公司一般都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
如果这次海啸发生在我国,那么有些受损企业———即便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也可能得不到多少赔偿。
郝演苏教授介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结果,是因为我国的财险公司一般都把地震列为除外责任,即不赔偿企业和家庭由地震造成的、或由地震引发的灾难造成的财产损失。
郝教授说,为防止保险公司出现大的经营风险,过去我国保险监管部门并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地震这一巨灾风险。但多年来,对这一风险的保障需求却有增无减,在一些行业,如农业、渔业、建筑运输业尤为突出。如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发保险产品,但由于缺少数据积累和相关的精算技术,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大多小心翼翼。目前我国市场上几乎没有地震险主险,只有一些附加险种。而在国外,针对飓风、海啸等意外的“企业经营中断险”、“企业利润损失险”等已经比较成熟。
“事实上,国内的一些保险企业完全有能力以费率为杠杆,锁定经营风险,通过联合共保等方式,开展地震保险业务。”郝教授引用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的一句话:“没有不可保的风险,只有不可保的价格”。
王绪瑾教授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国家。民政部有关统计表明,中国每天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达1亿多元人民币,我国保险业应尽快改变目前缺乏有效的巨灾风险防范机制的局面,积极探索巨灾风险的防范技术,建立巨灾信息支持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应急机制。
个人旅游保险市场几乎空白,游客应将保险列为外出旅游的常规成本
海啸遇难者中1/3属游客,旅游保险的重要性在此次灾难中凸现。
我国是旅游大国,国内游客每年出游人次堪以亿计。目前旅游者获得保障主要有两种方式: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游客自行投保各类旅游意外险。前者的保障程度较低,而后者的发展十分缓慢。据记者了解,主动投保旅游保险的游客数量不到游客总量的5%,其中大部分是团队出游者。而个人自助游者,往往热衷攀岩、探险、自驾车等风险较高的项目,却几乎与旅游保险无缘。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卖航意险那样,在机场、旅游景点、车船售票处、宾馆饭店也叫卖一下旅游保险呢?
王绪瑾认为,此次海啸的受灾地区多为旅游胜地,有很多公众旅游场所。大灾提醒我们:旅游业应与保险公司共同完善和改进公众责任保险。
我国的保险密度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0。海啸提醒我们,应提高保险意识,为自己和家人构筑一张保险保障网
如果在此次海啸灾难中遇难的10多万人曾经投保过人寿保险或意外险,大灾过后,他的受益人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回给付金。斯人已逝,但这份保障,对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亲人们来讲,是份慰藉,更是一种补偿。郝演苏教授介绍,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保险不同,除自杀和战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被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
目前我国的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仅为332元,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1/30,也低于印尼等发展中国家。此次海啸提醒我们,应提高保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自己与家人构筑一张保险保障网。
此外,由于职业的特殊性,在此次海啸中,有很多旅行社和航运公司的雇员遇难,保险业今后也要注意针对职业特点,开发以旅行社、船员为主要对象的雇主责任保险。
(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