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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与国内两大石油巨头有关的消息颇引人注目。先是中石化华北公司1月2日的一纸调价通知,汽油、柴油每吨分别下调150元,石脑油每吨上调450元,使2005年开市第一天石化类指数下挫2.58%。石化类股票自身“感冒”不说,还连累大盘打“喷嚏”,上证指数当天下挫1.87%。1月5日沧州大化(60023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发布公告,公司接到中石油华北分公司通知,自2005年1月5日起停止供应天然气。由于天然气是沧州大化的主要生产原料,此次停气将导致沧州大化全面停产。
按说市场经济搞了这么多年,大家都是“自由身”,谁离开谁都能活,像沧州大化这种事情有点说不过去,但它毕竟还是发生了。如果我们探究一下其中的根源,其实就是两个字———垄断。没有垄断,中石化就不会因惊人的利润和庞大的“身躯”而跻身为市场超级权重股,也就不会有两市大盘和石化板块的下跌;没有垄断,也就不会有沧州大化因中石油华北公司不供气而被迫停产的事情发生。
近几年来,国内石油行业成了国内的暴利行业。当我们沾沾自喜于两大石油巨头已跻身于世界500强的荣誉时;陶醉于去年1-10月央企利润66%来自于中石油、中石化等7家大型集团时,却没有看到这背后的一系列弊端和问题。垄断确实使它们规模变大了,但实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增强。在生产成本方面,国际原油平均开采成本为9美元/桶,而我国是13美元/桶,技术水平明显落后;在盈利能力方面,2003年埃克森美孚人均净利为24.44万美元,而同期中国石化(600028)(相关,行情,个股论坛)人均净利为4.75万元人民币,考虑汇率因素,中国石化人均净利仅是埃克森美孚的1/48。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曾说过,“当企业变成一头垄断的‘野猪’时,就应该防止它到处乱撞。”令人担忧的是,垄断的“野猪”不仅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而且已经窜到了我们的资本市场。以石油行业为例,两大巨头处于绝对垄断地位,麾下关联企业众多,几乎囊括了两市所有石化类公司。无论是基于主观还是客观的行为,两大巨头自行调价或与它们之间进行关联交易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两大巨头的任何风吹草动都会殃及池鱼。这次石化板块的应声下跌,石化类股票市值一天就蒸发了10亿之多,广大投资者损失的是真金白银,感受的是切肤之痛。
为了尽量消除垄断这一自由竞争的天敌,很多国家都颁布了禁止垄断的法律,美国早在1890年就颁布了著名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但在我国,虽然1994年5月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但历经十年,作为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至今没有出台,据说是因为阻力太大、各方利益难以平衡。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国企大型化、垄断化趋势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前不久国资委有领导放出话来,央企不进入业内前三就要重组,似乎企业规模成了第一追求。殊不知,当企业规模过大时,边际成本不再下降而是重新上升。一个企业管理层次过多就会导致决策缓慢,CEO边际收益递减、信息不畅,这时规模大反而成为企业的负担。目前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盲目追求做大,只会给企业增加“大而乱”的负担,出现更多的垄断“野猪”去伤害老百姓。
( 责任编辑:吴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