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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一上午开审六宗官司广州车贷被骗款3亿元,车贷业务叫停两年后,车贷诈骗后遗症显现
本报讯 昨天,广州中院一上午就开庭审理了6起银行告保险公司的官司,都是由汽车贷款引起的借款合同纠纷。广东是全国最早开办汽车销售贷款业务的地区,贷款规模居全国之冠,占全国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1/5。但制度上的漏洞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据此前警方通报,仅2000年至2002年间,广州市已发生大量类似案件,不法分子从银行中骗取的资金高达3亿元之多。
在保监会叫停汽车贷款业务两年后,汽车贷款诈骗引发巨额资金流失的后遗症也开始显现,大量银行告保险公司追讨贷款的官司开始涌向法院。据知情人介绍,广州市各家保险公司当初都开展了汽车贷款业务,因此,也都卷进了这场官司。
诉讼大战上演
昨天,广州中院审理的6起汽车贷款引发的借款合同纠纷,都是“一车多贷”,都涉嫌贷款诈骗,而且借款人都没出庭,有四起案件的借款人作案后卷款逃跑了。
据银行一位负责追讨车贷款债务的工作人员在法庭上说,银行追债小组的人到了借款人家里,发现借款人家里一穷二白:根本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银行于是向法院递交诉状,把担保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为,银行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双方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3个月,投保人未履行义务,银行可提出索赔。法院一审判决确认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是一种保证关系,而不是但保关系,保险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保险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认为,该案因存在诈骗嫌疑,属刑事案件,保险公司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且银行没有履行对借款人资信审查义务、没有履行对借款用途审查义务、没有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风险管理失控
为什么会发生这么多的骗保、骗贷事件呢?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汽车消费贷款业务中,保险公司实质上为银行分担了经营风险。但银行和保险公司并没有明确约定。双方都只重业务开发,把风险控制的义务不自觉地推给对方,导致风险管理失控。保险公司审查,发出承保承诺书,报给银行,银行最后审查后放贷。而在广州,行业现状通常是银行并未审查,拿到保险公司审查完毕的资料后复印备案。而承担审查义务的保险公司也只是让借款人按照诚信原则签一份“如实告知财务情况”调查表。于是动辄几十万元的汽车贷款仅凭借款人随便填写的调查表和在街头就可以买到的假证明,发放到骗子手中。
此外,现行的公民身份证、户口信息由公安户籍部门管理,房屋产权信息由房管部门管理,而汽车牌照等信息由公安车管部门管理,无法在部门之间进行沟通和共享。(杨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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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内外勾结
据警方透露,因涉嫌诈骗贷款而落网的李某交代,他原在广州某车行打工,主要负责业务推销。2000年9月,因工作之便认识了某保险公司业务员陈某。陈某煽动李某到银行贷款,并答应帮其办理保险手续。
2000年10月,李某尝试利用履约保证保险申请向银行贷款,成功贷款25万元。尝到甜头后,李某勾结谢某和陈某密谋作案。他们以购买奔驰、宝马等名车为作案方式申请大笔贷款,以“一车二贷”或虚拟购车事实等手段骗取多家银行贷款。李某一伙从2001年到2002年如法炮制又先后8次诈骗了银行300多万元汽车消费贷款。
警方披露,从2000年至2002年间广州市已发生了大量类似案件,不法分子从银行中骗取的资金高达3亿元之多。据悉,汽车贷款业务2001年才大面积铺开,案件多出现在2002年前后。而此类案件涉及的不法人员少数是农民,多数在车行。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内部员工社会上一些人员相互勾结。
( 责任编辑:郑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