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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04年首份年报昨日与广大的投资者见面了。作为首家披露年报的公司,恒丰纸业2004年实现每股收益0.53元,总体上还是不错的。但也有三点难以令投资者满意的地方,希望恒丰纸业以及其他还未公布年报的公司予以改进。
首先,对利润分配不满意。去年证监会积极倡导“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虽然恒丰纸业的分配方案总体达到了现金分配的要求,但却实在是难言“积极分配”。因为在2003年该公司还推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的分配方案,但在2004年每股收益稳中有升的情况下,反倒只推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的分配方案。按照这一分红方案,以该公司2004年平均股价10.15元计算,股息率只有0.985%,远低于一年期银行存款利率,这难以令人满意。
其次,对股东信息披露不满意。根据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应予以说明。可对此重要信息,恒丰纸业却以一句“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敷衍了事,这不能令人满意。
最后,对独立董事的评价不满意。在年报里,恒丰纸业给了3位独立董事很高的评价:“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年报还显示,在报告期内,公司3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方案的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是否是因为3位独立董事没有对公司的各项议案与事项提出异议而获得公司的“高度评价”的呢?笔者对此不敢妄加推测。但从独立董事的职责来看,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也是其重要职责之一。然而,面对公司有效益却少分配这种不太考虑公众投资者利益的做法,3位独立董事却没有提出异议。这也不能令人满意。
( 责任编辑: 杨茂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