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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高兴参加此次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根据会议安排我介绍一下国有企业改革的情况。2004年国有企业改革处于一个正常推进的过程中,如果说与往年的不同,2004年对国有企业出现了一些争论,出现这些争论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国有企业改革是一个没有成功经验可探索的过程。而且国有企业是矛盾各方的焦点,从不同的角度会有不同的认识。我们感觉这十几年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在深化,而且离中央所明确的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逐渐趋近。这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做了如下几方面重要的工作。
一是通过国有中小企业改革,大量国有中小企业通过放开搞活,目前的进展在县级企业基本改完,地市级是百分之八、九十。所以我们感觉中小企业改革的面大体是85%-90%。第二通过国有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国有企业的结构性调整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对我们这个转轨国家有特殊重要意义,因为我国经济建设是分为两段的,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我们集中了所有的资源建成了一个完整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原先建成的工业体系也需要向市场进行转轨。但是发现有些企业由于种种先天不足,没办法转向市场正常经营。
比如最典型的三线军工企业由于种种限制无法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于是形成了一批历史遗留困难企业的问题。把这些企业的问题解决好,把职工安置好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一项历史责任,通过国有企业关停并转工作意义非常重大。
一是国有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被开通,原先我们国有企业是只能生不能死,通过关停并转优胜劣汰的机制开始发挥作用;第二这项工作实质性地解决了问题,因为计划经济遗留的历史问题、困难企业是有数的。这几年通过国有企业关停并转工作解决了3377户国有大中型企业退出问题,现在正在银行系统审核的是174万人。去年年初我们做了一个摸底,还有多少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通过这种方式解决?全国还有1828户,涉及职工281万人。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解决的问题超过一半。所以我们做了一个之年规划,准备再用四年的时间把计划经济给我们留下的历史遗留困难问题彻底解决。
第三通过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把改革和调整疑难问题解决。通过再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方面我们对改革和结构调整形成一个安全网。另外也是给职工补偿的方式,近些年由于困难企业很多,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多,必然有一批职工下岗。这批职工下岗其既得利益是受到损害的。这几年我们政府采取这样的方式,这边要支持改革,职工下岗通过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来稳定社会。第四项工作是国有大企业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前几年改制效果不是太明显。因为出资人没有到位。所谓的现代企业本身是所有者对经营者关系的一套制度安排。所有者有效选任、激励和约束。所以需要公司制以及法人治理结构。前一段由于我们的技术不配套,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出资代表是谁不清,所以这种改革必然效果有限。党的十六大明确要启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所以这项改革出台之后各级国资委到位,现代企业建设在出资人这面有一个载体,上下互动才有效果。虽然这套制度安排逐步到位需要有一个过程,但其体制基础已具备。
通过这几年的改革,我们觉得这几年的工作主要是这几项,通过这几年的改革,国有中小企业层面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再退出,国有困难企业关停破产再调整结构。通过再就业和保障体系给社会安全网和职工给予补偿。通过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去做大企业的现代制度建设,使大企业的体制更加可靠。通过这几年的改革,我们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有这么一个明确的要求,就是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改革这个目标要求我们看得是越来越清晰,我们现在的工作向这个改革的目标是越来越近了。这几年改革和中央的要求是一致的,也是符合中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正因为如此,我们觉得国有企业改革才可能有好的经济效果。
如果说经济效果这几年是这样的情况,1998年到2003年国有和国有工商企业是这样,企业户数23.8万减到19万,职工人数减到4300万,企业净资产5.2万亿上升到8万亿多,实现利润23.7亿,增长超过20倍,所以我们觉得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是基本的出发点。这几年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已被实践证明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而且其他国家还没有在国有企业改革上真正走通过,我们现在在中央的指导下国有企业改革,至少在目前证明市场效果是非常好的。2005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改革的方针在中央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已明确。家宝同志的讲话讲得非常具体。年前国资委召开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周又召开了全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黄菊副总理两个会都参加,做了重要的讲话。今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大体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二是加快中央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步伐。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后(2003年5月份正式运行),对面上的国有企业改革,国资委组建后马上进行了全国性的调研,2003年7月对24个省市进行了调研。各地改革推进很快,方向与中央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操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几方面,一是一些企业的改制程序不够规范。比如企业改制自己聘中介机构,这是不合适的,应该是产权所有单位做。有的企业改制没有进行审计。改革的时候土地的确权不太规范。还有一些企业改制无形资产没有进行评估,这些东西是容易造成流失的。第二方面的问题是有些地方做管理层收购的时候不规范。这几年管理层收购的比重并不是太大,但是这种改制的形式特别容易出现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他自己是经营者对企业的情况很清楚,而外面并不清楚。具体表现在一些操作中,现在的经营者主持参与、主持收购。还有一些经营者与中介机构购买资产,还有人为经营。第三是国有产权交易的形式要进一步规范,以前主要是协议转让,一对一非常容易形成暗箱操作。所以前年7月我们进行调研之后就发现改革过程中操作方向没有问题,但操作中有不规范的地方。
为什么有不规范的地方呢?原因是这么几方面,一是责任主体不清。谁对资产负责?国有资产改革之前没有一个明确的主体,所以打板子找谁都找不到。第二政策本身不严密,没有一个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机构,也没有人认真负责地做政策。第三这里有腐败的因素。所以从前年七月调研开始发现规范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保证整个改革健康推进的重要任务。关键性的措施有二,一是政策必须完备。前年7月调研之后我们马上研究政策,有两个政策非常重要,一是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96号文),二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一是规范国有企业改制,一是规范国有产权转让。比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文件,96号文从9个环节进行规范,包括批准制度、交易管理、定价管理、转让价款的管理、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职工权益的保护等等,对管理层的收购加了很多的条件。第一改制方案不能自己做,第二审计清产核资底价确定你现在的管理层不参与。第三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第四对接应业绩下滑负有责任的不能参与收购,对经营者收购明确大企业不能做,因为它是两千合一,不符合大企业发展的方向。
即使中小企业做也不能拒绝外国投资者,即使做MBO也需要挂牌。3号令是明确国有资产转让必须进场,必须有透明度,必须竞价交易。这两个文件实际上都是2003年的文件,去年争论很大,实际上大家总是认为国资委是在争论之后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际上早在2003年国资委就在做这方面的工作,只是说得比较少,有争论之后我们更多地回应一下。第二加快地方国资委的组建,责任主体必须到位。去年省一级国资委基本组建完成,今年做地市一级国资委的组建工作。有些国有资产比较多的成立国资委,经营型国有企业比较少的,也要明确一个机构代行出资人职能。地方国资委组建对规范改制非常关键。因为你必须要有一个责任主体,行政机构做事如果你这个事做完以后谁都可以不负责任,或者说这个责任是找不到的,一般讲这个事是做不好的,如果这个事责任非常明确,才有做好这件事的基础。所以地方国资委的组建是明确了一个责任主体。如果以后在改制中再出现不规范的事,出现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地方国资委负责。从组织上保证了改制会规范。
我们可以预计2005年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中小企业放开搞活的方向不会变,国有大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方向不会变,但由于政策已经规范,责任主体已经到位,所以改革的过程会规范得多。所以有同志讲2005年是改革的规范年,这也是对的。我们现在对地方的要求,我们所做的改制的操作必须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第二是加快中央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务院国资委直接代表国务院对中央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后,在推动中央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上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业绩考核制度、薪酬管理等等。有许多2004年已采取的措施在2005年需要进一步完善。同时2005年启动了几个比较重点的工作。
一是加快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快体制创新、推进多元化。中央企业很多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企业。对我国经济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对这些企业改制实现多元化,我们觉得比较好的方式是上市。2004年大家看到很多中小企业通过改制上市。现在上市的方式都是部分上市,我们感觉部分上市的体制模式不是太好。当然部分上市没有办法,因为我们很多中央企业都有一块历史包袱,只能把优良资产打包上市。集团公司背着存续公司控股上市,这种方式特别容易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有时候还有大股东转移资金等等。同时我们感觉体制改制效果不太好,上市公司要经受社会投资者的监督,实际上我们真正上市的是大股东操纵下的一个融资平台,本身并没有任何决策权,决策权在后面。真正需要被监督的是后面的,可是后面的大股东恰恰没有受到监督。
所以我们感觉在2005年我们要创造条件,中央企业如果能够整体上市,干干净净地往市场推一个上市公司。决策层也在上市公司里,这样体制效果会比较好。具体的工作,现在具备条件能整体尽量要求整体,一时不具备条件,现在部分上市,但要做出一个规划逐步装进去,逐步实现整体上市。比如说宝钢现在实际上接近整体上市。第三种方式我们也在研究,能否在中央企业发展托管公司,专门处置资产。这块企业要上市,包袱交给托管公司处置。这种效果我们觉得比较好。国有独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最近社会对国资委有一些批评意见,就是你们做的是董事会的事,你们应该做股东会的事。我们觉得这个批评是对的,国资委应该是股东会,董事会是企业的事,而现在都是国资委做的。因为中央企业绝大部分是按企业法注册,没有董事会,实行的是总经理负责制。即使有十几家按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有董事会,但都是内部人。董事会和经理层是高度重合,都是一批人。实际上也是一把手负责制。所以现在必须对体制进行调整。对大企业一把手负责制,其意义是把决策层和执行层压在一起。
决策层和执行层压在一起对小企业是可以的,决策比较简单,但对大企业 风险特别大,这等于是把一个非常大的企业交给一个人。决策和执行规则、原则不同,决策原则董事之间是平等的,董事的参与决策个人要负责。董事会内部不能是一言堂,董事会内部要形成制衡。执行层总经理班子大家是不平等的,下级要负责上级,执行层要求强调权威,不能相互掣肘。所以你把执行层和决策层压在一起,有两个影响,一是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大家都不说话。第二是影响决策执行的效率,权威性不够。对国有独资公司现代企业加强必须从董事会建设入设,但董事会绝对不能是内部人。必须改变董事会的结构。最近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在这里迈出一步,比如建行改革、中行的改制。它的董事会迈出一大步,他的董事会是733,7个是公司派来的,3个执行董事、3个是独立董事。这样把执行层和决策层分开,执行层就按执行层的规则办,决策层就按决策层的规则办。
第三个问题,2005年需要消除历史遗留问题,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国有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很重,中央企业尤其重,办的学校、公检法机构。财政体制不一样,所以进展不快,中央企业负担交给地方,地方要求补偿。这项工作去年实现了突破,中石油、中石化、东风汽车进行了试点非常顺利。之所以顺利是因为政策非常好,学校和公检法机构交给地方,费用由中央财政向地方转移支付。三户试点解决了800个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9.4万员工,每年给企业减负40亿。明天要启动新的工程,涉及40户,长期困扰中央企业办社会问题,今年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工作。今年还要做的一项工作就是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制度。目前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虽然有改善,但目前还是不集中的。现在非常重要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领域保障不够,现在中央企业不重要的是很多的,但重要企业资金不足。另外现在没有投资机会的企业富余资金是非常多的,但有投资机会的企业恰恰没有钱。这种状态说明要实现中央要求的国民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向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领域集中,有许许多多工作要做。国有资产要流动,必须有一个支撑财政体系,即国有资本的经营预算。所谓经营预算一是收入一是支出。就是集中部分资源,该退就退,该补就补。今年也需要在这方面做出探索。
我们想通过2005年国有企业改革,一是前景可以看得很清,面上的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仍是非常大的。但是由于出资人到位、政策规范,这段改革做得非常规范,不会有什么后遗症。以后的改革将是非常规范。
( 责任编辑:马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