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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大国有石油企业“走出去”遇到了困难。在原油的外部(进口)依赖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鼓励民企走出去就成了稳定能源安全的一个重要策略。
民营企业走出国门投资油田,然后回到这个饥渴的中国市场赚个盆满钵满。这的确是一幅很生动的图景。
在近日发改委和新成立的民企石油商会共同参加的座谈会上,发改委能源局局长徐锭明传达了一个新的精神:鼓励民营资本走出去拓展石油市场,国家将在各种政策上给予扶持。
这似乎正中民企石油商会的下怀。按照该商会首任会长、湖北天发集团董事长龚家龙接受采访时的说法:商会的下一步行动是将联合有关部门和会员企业,在香港或境外注册一个相当于100亿元人民币规模的石油产业基金,意欲在中东乃至全球范围内进入石油上游产业,打造全新的石油产业链。
为什么在这个时候鼓励民企走出去投资油田,并给以政策扶持?根本的原因是几大国有石油企业“走出去”遇到了困难。在原油的外部(进口)依赖越来越大的情况下,鼓励民企走出去就成了稳定能源安全的一个重要策略。
国有企业“走出去”的致命性障碍就在其国有身份。以中石油公司在斯拉夫石油公司竞拍中遭遇封杀为例,当时作为唯一一家参与竞拍的外国公司,外界认为中石油收购斯拉夫石油公司是唾手可得的事。但随着交易日临近,中石油的中国国有企业身份却在俄罗斯政治家中激起极大的惶恐。距离正式的竞拍日还有两天,俄罗斯下院国家杜马以255对63票通过一项决议,不允许任何外国政府控股的实体参与竞拍斯拉夫石油的股权。精心准备信心十足的中石油竞标代表只好打道回府。此前,俄罗斯的私有化法曾经规定,禁止任何俄联邦政府股权超过25%的企业竞拍国有资产。
在俄罗斯收购失败的案例并非仅有此举:科维克金天然气项目一波三折、斯基姆尔股权之争失利、放弃北里海合作开采协议、安大线得而复失。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的拓展可谓是屡受挫折。
俄罗斯之外,在其他国家仍然遭遇同样问题。近期,中化集团收购韩国仁川炼油公司计划遭到了仁川炼油公司债权人的阻碍。这些对产权很敏感的国家,尤其是当地政府不愿意其他国家代表政府行为的国有企业介入本国企业的收购。他们把此举看作是外国政府对本国经济的控制。全球化只会使越来越多的国家抵制“国有企业”收购。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期在国内受尽打压的中国石油民企们被鼓励“走出去”。很多民营企业把这看作是救命稻草。
“走出去”这倒也无可厚非。但“走出去”的石油民企们却不得不面临几大问题:第一,由于国内得不到开采权、中上游经营权,这些民企基本没有什么经验;其次,这些民企的资金实力单薄,抗风险能力很弱。在这样的情况下鼓励他们“走出去”本身就应该反思。
但更为严重的问题在后面:民企们走出去开采到油,他们可以进入中国市场赚个盆满钵满吗?并不一定。民企即使采到油,也只能在国外卖掉。为什么?因为有38号文件,即《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国办发【1999】38号)。
按此文件规定,国内各炼油厂(包括社会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必须全部交由两大集团的批发企业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成品油。民企能做的只是建个加油站卖点油。这客观上造成了两大国有石油公司对中国石油市场的垄断。
外出开采石油,看好的本来就是中国市场,一个文件却堵死了他们进入这个市场的可能性。他们采到的油要么卖给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公司,同其他外国公司竞争;要么卖给外国公司,到国内市场赚钱的梦想落空。这样,石油民企就面临走得出去、却走不进来的尴尬。
但废止38号文件不仅程序复杂,还牵扯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当初发这个文件,就是因为1992年至1998年之间政策松动,国内成品油市场相对开放,竞争和走私导致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出现了高达50亿元的巨亏。如今两大集团雄厚的实力还不得不感谢这个文件帮了大忙。
由于前边谈到的外部性,38号文件是否废止都在利益博弈和国家利益选择上成了两难。不废止,石油民企们走不出去进不来,中国原油紧张可能进一步加重;废止,那么三大集团在海外拓展和收购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在国内又和民企平等竞争,这必然处于不利地位。这可是几大国有石油公司不愿看到的。
形势逼人,一个接近3亿吨消费市场的国家只靠两三家国有企业,这肯定不利于解决中国石油安全问题。中国石油问题急需在政策面上系统解决。
( 责任编辑:杨茂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