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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资本充足率“坐实”央行票据,湖南部分农信社诱骗群众将存款变为股金
为了把央行票据变成真金白银,湖南不少地方的农信社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增资扩股运动,借助存款股金化等“利器”,湖南省农信社曾创造了日均扩股逾1亿元的奇迹。
增资扩股大跃进
进入去年12月份,全省以每天近1亿元的速度增加,目前已完成了30亿元左右,占测算任务的60%以上。在那些进展缓慢的地区,当地政府要求,采取以高息代替分红的方式来实现,开出的年利息甚至超出了6%.
去年底,湖南某市朱女士在朋友劝说下,将100万元存款作为股金入股农信社,约定三年为期。签约当天,朱女士拿到了15000元的股金分红,协议承诺待一年期满后她还能有45000元的分红,另外,如果不愿意入股,股金可依法转让或转为存款,但必须经信用社理事会研究后方可办理退款或转存手续。
元月中旬,这家信用社又贴出了招股说明书,规定凡2005年入股的股金年分红额最高不得超过股本金的4.5%(含应缴税金),信用社当年盈余不足分红或出现经营亏损,由区财政提供补贴,股民到信用社领取红利,前来入股的人络绎不绝。
该农信社称,“目前信用社成立了一套班子专门负责增资扩股,我们每个员工都有一定的指标,而且与工资奖金挂钩,必须赶紧把股份卖出去,否则就只能‘自生自灭’,必要时员工也得入股。”
类似的存款股金化这种操作模式正在湖南许多地方悄悄进行。在湖南欠发达或不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由于增资扩股工作难度较大,便采取对“资格股”以高息代替分红的方式来吸引储户入股,其实质就是将股金存款化。
为了吸引群众积极入股,湖南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凡是信用社股东,不论信用社是否有盈余,均按入股金额以投资股不低于3%,资格股不低于2.8%的比例进行分红,股金分红由省、市、县三级财政补贴1.89%,其余部分从信用社税前利润中分配,信用社亏损的,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补贴。”
湖南近百家农信社,已把增资扩股作为“一场硬仗来打”,增资扩股的速度之快令人瞠目。进入去年12月份,全省以每天近1亿元的速度增加,目前已完成了30亿元左右,占测算任务的60%以上。在那些进展缓慢的地区,当地政府要求,采取以高息代替分红的方式来实现,开出的年利息甚至超出了6%.
有些信用社还打出了“要贷款先入股”的招牌,规定农村承包户及个体工商户入股不少于5000元,内部职工入股不少于20000元,完不成的要求贷款入股或存款化股金,在入股之前有意不告知“入股须知”内容,甚至一些信用社资格股的“退股条件”实际上就是不让退股。
瞒天过海巧包装
按照政策,湖南省2002年底资不抵债数额约为100多亿元,可以向央行申请50多亿元的票据。但要想最终把央行票据兑换成“真金白银”,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2%的要求。
盈利能力不佳的农信社,为何对入股人“破天荒”地许以高达6%的收益,这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玄机?
“他们像是为了拿到中央的一笔钱。”朱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十分担心,一旦该信用社拿不到这笔钱,她那45000元的“利息”就会化为泡影。但张女士曾十分肯定地告诉她,信用社肯定会拿到钱,她的“利息”会在明年1月份之前兑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正在进行21个省、区、市农信社的改革试点,湖南也名列其中,并针对试点地区出台了一系列的财政补贴、资金扶持、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对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继续按2002年底实际资不抵债数额的50%由央行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或安排中央银行专项借款,其中专项央行票据用于置换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和历年挂账亏损,票据期限两年。
按照这项政策,湖南省2002年底资不抵债数额约为100多亿元,可以向央行申请50多亿元的票据。但要想最终把央行票据兑换成“真金白银”,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2%的要求,于是几乎所有试点省份的信用社都同时想到了一种“速成法”———增资扩股。
央行办公厅印发的相关资料规定,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用于置换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票据期限两年,按不低于准备金存款利率按年付息,该票据不能流通、转让和抵押,可有条件提前兑付,信用社标准为产权明晰、资本金到位、治理结构完善。
为此,中央银行将在今后两年的时间内为改革“成功”的省份提供大约380亿元的资金,如果同样按75%的存贷比计算,预期增加可贷资金285亿元。
“照目前的情况,我们拿到2个亿的央行票据应该没有多大问题。”该农信社理事会的主要负责人十分兴奋地告诉记者,这对当地经济发展有着莫大的好处,所以政府也倾尽全力来促成这件好事。
违规操作饮鸩止渴
央行早就注意到了存款股金化的苗头,并会进一步关注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下一步央行会制定严格详细的兑付标准,对票据置换、票据兑付严格把关。
对目前农信社把改革试点简化为“早日拿到和兑现专项央行票据等资金支持政策”的现象,有识之士深表忧虑。
银监会去年4月27日下发的《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严正声明,入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严禁“以贷求股”、“以存入股”。
银监会监管合作部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一直以来,考虑到农信社70%-80%都是资不抵债的现实情况,监管部门不得已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希望借此让农信社迈过这道难过的槛儿,但现实却不尽如人意。
对于朱女士这样的情形,他分析说,如果这家信用社近几年的经营业绩不错,朱女士的收益与本金就不会有问题,而一旦信用社出现严重问题,发生挤兑风险并最终导致破产,那么按照相关规定得首先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而存款以外则会按比例进行兑付,甚至有损失全部本金的风险。她与信用社的约定也不受法律保护。
另外,信用社一般都打着“入股自愿、退股自由”的旗号,这就使得外部入股人根本不考虑入股资金的性质,到时候,是投资股还是资格股只能由信用社说了算,这会引发新的股金问题,投资股根本不予退股,资格股入股3年后因特殊情况提出退股申请需理事会批准才可以退。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研究员徐忠博士说,央行早就注意到了存款股金化的苗头,并会进一步关注改革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下一步央行会制定严格详细的兑付标准,对票据置换、票据兑付严格把关,采取“成熟一家兑付一家”的策略,对涉嫌恶意骗取央行票据的农信社给予警告,甚至取消它的资格。
“应该把存款股金化问题放到整个改革中来看。”央行参事、著名金融专家秦池江认为,农信社改革不仅要从央行获得优惠政策,更要注意区域金融体系的建立、破产退出机制的完善,改变中央100%承担风险的现状。目前,农信社自身需要加强造血机能,不能主要依靠中央银行的再贷款支持,否则中央“花钱买机制”的愿望可能落空,甚至积重难返形成新的恶性循环。
( 责任编辑:佳炎 )